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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秋實)年近百歲的國學大師南懷瑾發現一些圖書濫用自己姓名,爲此將《南懷瑾大師的人生智慧》和《南懷瑾大師的解脫智慧》兩書的出版社起訴到法院。昨天上午,這起姓名權和名譽權糾紛在西城法院開庭。
南懷瑾代理人稱,2009年1月,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發行了署名史平編著的《南懷瑾大師的人生智慧》和《南懷瑾大師的解脫智慧》兩本書,未經南懷瑾同意在書中使用了其姓名。此外,在這兩本書中還多次使用“南懷瑾說”“南懷瑾認爲”等內容。這些內容並不存在,而且一些內容還與南懷瑾的觀點相左,屬於捏造事實,侵犯了南懷瑾的名譽權。爲此南懷瑾要求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精神損失20萬元。
被告出版社認爲,南懷瑾是我國國學大師、公衆人物,其思想和觀點是公衆共同的財富,兩書中都解讀了南懷瑾的中心思想,並引用了南懷瑾的話,但屬於轉述,不屬於捏造,是對公衆人物的解讀,不屬於侵權。
昨天,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