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華西都市報訊(武侯法記者肖翔)昨日上午,成都市民姚某因醉酒駕車被武侯區法院判處拘役2個月,處罰金2000元。
姚某原本是一名汽車修理技師。今年5月26日晚7點,他和朋友喝過酒後,駕駛小型客車,由成雙大道往錦中街方向行駛。經過路口時,他與一輛電瓶車發生擦掛。姚某下車後,電瓶車主聞到他身上有酒味,於是報警。民警趕到現場後,將姚某帶往醫院檢查,發現他血液裏的酒精濃度爲203.3毫克/100毫升,超過醉駕標準。6月1日,姚某被刑拘,後變更強制措施爲監視居住。
法院一審認爲,姚某違反刑法,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但考慮到是初犯且認罪,故作出從輕處罰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