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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倖存者介紹和相關的專家在現場勘查,這輛車首先是後部着火的,當時倖存者聽到“砰”的一聲爆炸聲,然後火勢迅速蔓延。因爲火急劇加速,玻璃發生爆炸。
從事發着火的地方,一直到車被迫停下來的地方,一共有多遠呢?只有160多米,應該說火勢是非常猛烈的,也正是因爲這樣一個原因,現在專家初步斷定,這輛車上可能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丁清發告訴記者,火燒得非常快,他問逃出來的駕駛員有沒有滅火器,駕駛員說火太大,有滅火器也沒有用。
在這輛客車上,超載了12人,這12人有多少是從半路上車的?在半路上車怎麼進行安全檢查?這些人是不是輕易地就能將易燃易爆品帶上車?
從火燃燒的情況以及時間上可以判定,基本上可以排除是客車自燃引起的大火。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