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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搶路戰爭”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
人與人的相遇,其實是一種緣分。我想,如果很多人在生活中與人發生摩擦的時候都能這麼想的話,很多糾紛都是可以避免的。
今天要講的第一個警情是這樣的:一輛出租車在路口壓線變更車道超一輛公交車,結果車頭過了線,車尾還在另外車道時,後面公交車一下子撞了上來。
出租車司機將車停下後,怒氣衝衝地下車,拉開公交車門,對着開公交的大姐破口大罵,繼而兩人廝打在一起。乘客們紛紛下車,有些熱心乘客連忙掏出電話報警。
我們趕到現場時,公交車閃着應急燈停在快車道上。車門邊,司機大姐一手捂着臉,一手拿着手機正打電話。
公交車前方不遠處停着一輛出租車,出租車左側車身有一道很明顯的又長又深的刮痕。車邊站着一位年約三十的出租車司機,見我們過來,嘴巴並沒停下,仍舊罵罵咧咧地說:“奶奶的,故意撞我,她要是個男的,我非殺了她不可!”
他的情緒很是激動,不停地口吐狂言,我走過去對他說:“你先冷靜一下,有事說事就行了,這麼衝動幹嗎?”
出租司機說:“她是故意撞我的,這個女人太狠毒了!”
我批評他說:“你壓線變更車道超車在先,本身你就不佔理。別罵了,你先消消氣吧!”
聽我這麼說,他低頭不再說話。
此時正是車流高峯,見搭檔王正忙着疏導交通,我便走向公交司機瞭解情況。公交大姐向我介紹的情況是,當時她駕駛的公交車正在正常行駛,出租車突然拐到她車前,由於車上一車乘客,她不敢猛踩剎車,結果就撞到出租車了。
介紹完情況,她說:“出租司機打我時下手太狠了,我現在感覺有點頭暈。”
我見她臉上一片淤青,忙問她:“要不要請120過來,先去醫院看病?”
她說:“先不去了,不過,像這樣的司機,絕對不能輕饒他。”
出租司機聽到這話後又跑了過來,罵了一句,然後又說:“你要是個男人,別說打你了,我會殺了你!”
我將他拉到一邊斥責道:“多大點兒事啊!一個大男人,至於嗎你?明顯是你先違章,你這叫截頭猛拐,是要負全部責任的,你不會不知道吧?”
出租司機聽我這樣說,稍微冷靜了一點,繼而說:“我知道,我違章了,我不應該截頭猛拐,可她也不應該故意撞我!明明有五十米的距離,她卻猛加油門,對着我的車撞了上來,你說她該不該打?”
我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公交司機衝上來說:“我有病啊,我幹嗎要故意撞你,撞你你給我啥好處?”
眼見兩人又快打起來了,我們忙分開二人。這時,治安中隊和交警部門的同志趕到了。
此事的結果一定會是兩輛車被暫扣,兩個司機先去治安中隊進行打架事件處理,然後再去交警部門進行交通事故處理。如果兩人都不同意調解,事故走一般程序,大概需要一週時間。同時,還需要交拖車費、停車費和相關的罰款。
因交通事故引發打架的警情,經常會遇見,出了事故爲賭氣再打架,不但解決不了問題,反而增加了處理事故的成本。正確的處理方法應該是事故發生後,冷靜下來,不衝動,兩人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能現場調解的,最好自己協商解決,雙方實在是談不攏的,再讓交警過來處理。
此事,再次提醒我們,一定要按規矩辦事,不要心存僥倖。遇到突發事件,一定不要衝動,平心靜氣纔能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今天還有一起警情,一名已婚男子要砍想與自己分手的情人,實在荒唐。接到派警的時候,110指揮中心說是持刀砍人的暴力事件,我們迅速趕到現場。報案的女士四十歲左右,說要砍她的是她的前男友,還沒動手,聽到她報警便跑掉了。
我們詢問報案人事情起因,她說,想砍她的男子是她以前的男朋友,這個男朋友有妻子有孩子。他們倆已經好了三年,他一開始就發誓要離婚並和她結婚,但這承諾一直也沒兌現,而且他還總是花她的錢,所以她想再找個男朋友,結果前男友不同意,還拿菜刀來威脅她,說分手就砍死她。聽完她的講述,我真是哭笑不得。見當事人住的地方離治安中隊很近,我們便引導她去報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