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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記者袁迪孫嬌楊
因爲看中房子24小時有熱水,市民姚先生於4月29日,通過中介公司在一汽購買了一套住房。可當他拿到房屋鑰匙卻發現,並非如中介公司所介紹24小時提供熱水。再想退房,由於購房合同中沒寫這一條,姚先生有口難言。
22日,姚先生向記者介紹,當初買房時之所以最後選中這套,就是因爲中介公司業務員說這裏的房子24小時提供熱水。因爲購買時是毛坯房,所以並未當場驗證是否有熱水,便與中介公司和賣房人簽訂了購房合同。
7月初,姚先生交了30萬元首付款後,辦理了更名手續,可當他拿到鑰匙準備裝修時卻得知,這套房子的熱水泵早已損壞,根本不能提供熱水,維修則需要兩萬元錢。因此,姚先生向易家中介公司提出質疑:“買房時明明說有熱水,這不是騙人嗎?我認爲這兩萬元維修費用中介公司起碼得出一半。”
隨後,記者採訪了這家中介公司的周經理。對於買主姚先生提出的要求,周經理並不認同。“房主向我們中介公司提供房源時,明確表示有熱水,至於熱水究竟有沒有,買主在簽訂合同前看房時就應該弄清楚。現在買主購房合同也簽了,又過了戶,卻讓我們中介公司拿一萬元錢,我們不能同意。”周經理說。
針對此事,吉林智輝律師事務所高律師稱,買房人與中介公司簽訂居間合同後,中介公司促成買方與賣方交易成交的過程中,中介公司對於上下家的身份信息、房屋信息、房屋買賣是否存在法律障礙等事項,僅僅承擔合理審查的義務。如果因爲中介公司疏於審查導致糾紛,中介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這種責任如果沒在居間合同中明確,還是難以認定。因此,高律師提醒購房者,在購房前一定要仔細閱讀購房合同,不要輕信口頭承諾,並檢查好所有配套附屬設施,確認無誤後再付款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