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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年來,福建省柘榮縣人民法院採取司法保護生態關口前移措施,採取有效司法手段保護生態資源,受到各方面好評。
2008年5月,該院依託立案庭、林業庭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態資源保護合議庭”,2009年6月,進一步成立了“生態環境審判庭”。林業糾紛立案後,由立案庭負責在庭前階段組織受害林農、村委、林業主管部門與被告人訂立“復綠補種協議”,查驗協議履行。2010年3月,央視全國“兩會”特別節目播出了該院創新生態環境恢復補償審判機制的做法。中國政法大學環境法教授、中國環保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王燦發和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均認爲,這種做法充分體現了法官先進的環保理念和司法智慧;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黃爾梅在《中國審判》專訪文章中認爲,該院“恢復性司法”一方面實現了懲罰功能,一方面又能使被損害的資源環境得到修復,還能促使被告人早日迴歸社會。
據悉,司法保護生態關口前移是該院五個關口前移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該院還積極開展“重點案件管理關口前移”、“訴訟協理關口前移”、“信訪監察關口前移”、“警務安保關口前移”,均取得了良好效果。(葉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