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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區法院少年庭庭長汪霞1988年轉業到椒江法院,一直從事刑事審判,2007年擔任少年庭庭長。
從事少年審判工作以來,她堅持用一顆金子般的心,照亮“浪子回頭”的路,讓那深一腳淺一腳的污點少年早日“回家”。她說:“我們不光爲了審判而審判,更多更重要的是要保護那些失足孩子的未來。”
創新“分案審理”未成年犯
爲了實現這一目的,她認真謹慎對待每一個案子,不斷摸索創新,案外調解、判後釋法、“法官寄語”、“給罪犯家屬一封信”、落實接監“回家”……努力讓這些孩子感受法律的嚴肅與公正,並走好以後的路。
2007年,汪霞審理一起衝擊國家機關的案件,有22個被告人,其中3人是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其他都是成年人。
由於此案在當地影響很大,羣衆都希望法院能公開開庭審理。但這3個未成年人如果“曝光”在羣衆對正義的民主渴望中,必然影響以後的名聲。
“以往爲了省去麻煩,一般不公開審理。但怎樣才能更完美解決這對矛盾,既讓老百姓看見公正又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汪霞苦苦思索,最終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中找到了辦法。
於是,汪霞立即設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限制人數和範圍公開開庭審理審批表》報院長審批,申請對這起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混合的案件限制範圍地公開審理,得到批准。
這一做法成了椒江法院限制人數和範圍公開審理的第一次。此後,經過一年多與公安局、檢察院的磨合、商討,各方對此達成一致意見。現在,椒江法院已實行對成年犯和未成年犯完全分案審理,保障了未成年犯的合法權利。
堅持等不到迴音的信
剛到少年庭那會兒,汪霞發現開庭審理時,審判庭裏經常找不到家長的影子。如果家長對孩子犯罪的事都不知情,以後的幫教怎麼可能很好地進行?於是,汪霞千方百計地尋找他們的家長,期待他們多多關愛孩子。
16歲的四川少年小樑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4個月,他的父母都在臺州打工。開庭前,汪霞多次撥打他們的電話聯繫,無奈對方始終關機。她又先後兩次寫信給他們四川老家,但都沒有迴音。
判決後,汪霞去看守所回訪小樑,得知小樑給家裏寫的信也都沒有迴音,更沒有家人來探監,小夥子十分失落。
汪霞一邊安慰他,一邊繼續尋找他的親人。功夫不負有心人,最後終於找到了一直在外打工,“只知道兒子出了事,又不知道哪裏去問,正乾着急”的父母。小樑見到父母,一聲“媽媽”,母子倆哽咽着說不出話來。
汪霞不記得給多少孩子的家長寫過信,雖大多石沉大海,她還是繼續寫下去。
“找不到家長,我自己來給孩子寫信吧。在失去人身自由的牢籠裏,總該有些親情溫暖這些幼稚的心靈。”汪霞說。
15歲的苗苗來自安徽,2008年因搶劫被判5年有期徒刑。
“第一次看到他時,見他身材矮小,眼神憂鬱。”汪霞再也放不下他,總想爲他做些什麼。
於是,她試着聯繫苗苗的親人,自己也寫信給苗苗,苗苗從開始的防範、牴觸、不友好,慢慢演變成好感和依賴,汪霞也由審判法官變成了苗苗什麼都願說的“霞姨”。
2010年底,汪霞專門買了禮物去看望苗苗。得知他在獄中表現良好,有望提前出獄,汪霞很是高興。
延伸爲歸正少年討工資
由於少年審判對象或者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汪霞的工作往往是“案結事不了”。“汪庭長辦案很細心,她很多工作都在8小時以外,在案件審理完畢之後。”椒江法院監察室主任葉華斌說。
爲了不打擾未成年人的學習或工作,汪霞儘量把調查和開庭時間選在他們空閒時,而這常在她的8小時以外。“對案內和案外的少年幫助的事還真的蠻多。”汪霞說。
對家長未到庭的外地少年,在少年犯帶離法庭時,汪霞她總會留下一句話:“釋放後有什麼困難可以找我。”正是這句承諾,讓她接待了不少刑滿釋放的少年。
2007年5月,雲南少年文某來到台州一家咖啡廳上班,有次外出數天不請假,被老闆辭退,並沒收所有工資。
爲報復老闆,文某到咖啡廳偷走3臺液晶顯示器,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及至刑滿釋放,文某想到汪霞曾經的承諾,就來到椒江法院要她幫忙討工資。
汪霞調卷找到咖啡廳老闆的聯繫方式,苦口婆心:“年關已到,外地人犯罪在上升,社會治安受影響,這是該打擊的一面。但該幫助的還是得幫助,他犯罪已得到應有的懲罰,勞動所得還是要給他……”
春節前幾天,文某拿到500元工資後回老家,並借老鄉的手機給汪霞打來電話表示感謝。
對那些刑期不長的少年,臨近釋放前,汪霞總是事先通知家長去接孩子回家。“他們是我審判過的孩子,我總想注視着他們真正地迴歸正道,走好以後的人生路。”汪霞說,“庭後延伸幫教就像一個無底洞,無窮無盡,你無法預知它的盡頭,也不可能盡善盡美,只有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