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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金首、副局長謝賢芳親自將2000元協助執行獎勵款送至鄞州區東吳派出所,感謝該所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積極協助鄞州區法院開展執行工作。
在申請執行人劉某與被執行人於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鄞州區法院判令於某向劉某支付74000元。該案立案執行後,於某在履行了15000元后下落不明。經查其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故鄞州區法院於2008年11月5日裁定程序終結。
後經申請執行人反映,被執行人經常在其戶籍所在地出入。於是鄞州區法院作出拘留決定書,同時請求東吳派出所協助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並予以實施拘留。東吳派出所在與被執行人取得聯繫後對其施壓,併成功促使其主動到鄞州區法院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
但被執行人在履行部分款項後再次爽約,故鄞州區法院又再次委託東吳派出所協助查找被執行人下落。最後案件承辦法官在該所的協助下,成功找到被執行人並讓其履行了剩餘款項,至此本案得以順利執結。
爲了破解執行難問題,鄞州區法院持續推進綜合治理執行難體系建設,深化“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各界配合”的執行聯動新格局,着力完善“執行徵信、執行查控、執行懲戒、執行監督、執行保障”五大系統建設。在區公安、工商、國土、建設以及金融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法院執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此次鄞州區法院對配合執行的派出所給予獎勵,標誌着該院的執行聯動工作在實質意義上躍上了更高的臺階。
據悉,鄞州區法院在2006年、2009年均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省“破解執行難優秀法院”稱號,這也是浙江省唯一一家兩次獲此殊榮的基層法院。
(餘寧翁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