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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紅十字會一名女出納在5年時間裏挪用公款126萬多元,用於店面還貸和家庭開支。東窗事發後,輿論一片譁然,溫州鹿城法院日前審結此案,陳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①)因“郭美美事件”,紅十字會最近可謂麻煩連連。女出納挪用公款,又添紅十字會一個污點。
②一個被判刑了,接着又出一個。昨日有報道,曾被評爲“全國紅十字系統先進個人”的原昆明紅十字會常務副會長阮姮因被指控貪污,22日出庭受審。
③人們心目中慈善的紅十字,就這樣一次次地被刷黑了,以至於許多人心裏很受傷,都憤慨地表示“以後不向紅十字會捐錢了”。
④受傷啊受傷!類似的事件頻發,受傷的不僅僅是一個紅十字會,而是全部的慈善機構和中國的整個慈善事業。
王國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