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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市民王先生反映,稱自己去游泳館游泳時人滿爲患,根本無法游泳,只能在裏面“泡澡”。記者隨後調查發現,目前是游泳消費旺季,大部分游泳館不限制入場人數。按照《天津市游泳場所管理辦法》,游泳館超員涉嫌違規,有可能被罰款。
據王先生介紹,他在一家健身館辦理了游泳卡,由於該卡快到過期日,他必須儘快消費。連日來,他到游泳館發現,泳池內密密麻麻都是人,不少人在泳池旁邊站着乘涼,無奈王先生只能“泡澡”,根本無法游泳。河西區某學校游泳館管理人員表示,學校老師、學生都有優惠卡,同時該游泳館爲了獲得資金支持,也對外開放,銷售了大量預付費消費卡,這些人集中來消費,導致人數比較多。高峯時段入場人數已超過300人,而該游泳館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對游泳館不限制入場人數的做法,管理人員表示:“都辦了卡,不能交了錢不讓消費吧。”
2004年7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游泳場所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游泳場所應當按照人均水域面積不低於2.5平方米、大型室外游泳場人均水域面積不低於4平方來的標準控制入場游泳人數。第十六條規定,違反《天津市游泳場所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游泳場所超員的,由市或區、縣體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記者李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