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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暑期來臨,旅遊也進入了一年之中最旺的季節。日前,記者從旅遊質監部門獲悉,今年前7個月,旅行社違規收取“老年費”和“兒童費”投訴案件不少。爲此,旅遊質監部門提醒消費者,如果在旅遊中遇到上述問題,遊客應注意保留相關證據進行維權。
日前,一位遊客在參加某旅行社的旅遊團隊,工作人員詢問遊客年齡,得知遊客年齡超過了55歲,工作人員表示,要多收團費。對此,遊客不解爲什麼明明同樣的團隊,同樣的服務和遊覽內容,老年人要多加錢呢?
天津旅遊質監部門表示,在今年前7個月的旅遊投訴中,旅行社向55歲以上的老人收取“老年費”、向24歲以下的遊客收取“兒童費”引來的糾紛不少。這是由於部分地接社認爲老年人和小孩購買能力差,因此,需要多收團費,賺得利潤。根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同一旅遊團隊中,旅行社不得因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提出與其他旅遊者不同的合同事項(旅遊者主動要求的附加服務除外)。在簽訂旅遊合同時,遊客除繳納正常團費外,可拒交額外費用,已交的則要旅行社開據發票或收據,或在合同上註明,保留相關證據向旅遊質監管理部門投訴。(記者霍豔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