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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當“太平官”“混事官”,難!——北京市出臺新政策應對行政問責盲區
????新華網北京7月25日電(記者陳新洲、李亞紅)公務人員在履職時敷衍塞責不作爲,或違法履行職責損害羣衆利益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這些行爲有的尚未達到行政處分的嚴重程度,但對外造成了不良後果和影響,損害着政府形象,羣衆十分反感。
????北京市日前公佈《北京市行政問責辦法》,彌補行政問責盲區。從10月1日起,北京市行政人員出現上述情況將被問責。專家表示,此舉是問責制度的進一步深化,讓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感到不能再當“太平官”“混事官”了。
????彌補行政問責空白轉變“衙門作風”
????不少人都遇到過這種事情,上班時間到有關單位或部門去辦事,結果不是找不到人,就是接待的工作人員態度不好,處理事情拖沓……這些不良現象被社會稱爲“衙門作風”,有的尚不構成《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的應予行政處分的情形,但對外造成了不良後果和影響。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法制二處處長王華說,當前的行政處分主要針對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而進行處分。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則是對領導幹部的領導、決策行爲對外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後,追究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