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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于傑通訊員高暉)通過QQ羣聊,錢先生參加了一名網友組織的聚會,但聚會結束後他卻發現7000元現金被盜。昨天上午,朝陽警方透露,女子劉某涉嫌以組織聚會爲名,多次盜竊網友財物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主錢先生稱,5月底的一天,他的QQ羣裏一名叫“濛濛”的女網友發帖,組織羣友到工體某酒吧聚會。6月2日晚,錢先生和十多名網友如約來到該酒吧,衆人喝酒至次日凌晨3點散去。回家後,錢先生髮現錢包裏的7000元現金丟失,於是向朝陽警方報案。根據事主描述,警方懷疑爲網友作案,但由於聚會網友爲臨時召集,使警方調查受限。酒吧監控錄像也沒有任何線索。
7月20日凌晨,在錢先生報案的同一家酒吧內,張先生在網友聚會後,丟失4100元現金,而這個聚會的組織者還是女網友“濛濛”。這次,警方在監控錄像中,找到了女孩從張先生包裏偷錢的鏡頭,經指證,女孩正是聚會組織者“濛濛”。
雖然無法得知“濛濛”的真實身份,但警方認爲,她還會再次作案。7月22日,“濛濛”再次組織網友到某酒吧消費時,網友報警,警方將“濛濛”抓獲。
經調查,“濛濛”真名劉某,無工作,每天上網聊天,加入多個QQ羣,在不同羣裏發佈聚會公告,按照男網友每人300元、女網友免費、由她點酒水的模式,約網友到工體附近的酒吧聚會。劉某稱工體酒吧消費高,願意去的網友大多是經濟條件好的白領或“富二代”。
昨天,劉某已因涉嫌盜竊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