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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8月1日起,《天津市防震減災條例》將正式施行。昨日,天津市地震局震害防禦處處長劉允秀做客天津新聞廣播《公僕走進直播間》節目,解讀新條例。8月起,本市新建學校、醫院抗震烈度將從7度提高到8度,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築工程將被處罰。
《天津市防震減災條例》首次提出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當在當地房屋建築抗震設防要求的基礎上至少提高1度進行抗震設防,以確保學生的安全。條例還賦予地震部門行政處罰權,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未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或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確定的抗震設防的建築工程,將處以最高30萬元罰款。
未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的,由市或者區、縣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記者曲彤通訊員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