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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嶄新的住房保障形式,最快有望在8月份迎來住戶——瀋陽公共租賃房正加快腳步走向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
儘管目前有關瀋陽公共租賃房的相關管理細則還沒有完成最後的出臺程序,但是一些基層單位用於前期摸底的資料,已經可以大致描繪出瀋陽公租房的申請和保障細節。
公共租賃房的保障對象,主要包括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目前在收入方面,極有可能的申請“門檻”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700元(單身申請者月收入不超過2500元)、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6平方米。
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外來務工人員、政府引進特殊人才、市級以上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覆轉軍人等,也被列入保障對象之列。
想住公租房最少向社區申請兩次
對於普通的住房困難家庭來說,想要申請公租房,需要具有瀋陽戶籍且在瀋陽居住。申請程序上,最先要向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交申請。
社區居委會在3個工作日內調查覈實,並將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在收到受理意見和相關材料後,進行初審,在履行完相關程序後,將初審合格的結果上報區級房產保障管理部門。
經過區級的審覈後,合格家庭的資料還要上報到瀋陽市住房保障部門。最終,經過多輪次的核查後,如果沒有人對申請人的資格或資料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那麼這個申請人將納入公共租賃房保障“輪候庫”。
公示兩次需要14天
怎樣能夠最大限度地防止“有錢人”騙住公租房?公示制度,將是一項法寶。
瀋陽公租房的管理,有望在申請程序中設立兩道“公示關”,最初是在街道辦事處層面。當社區將相關材料和受理意見上報街道後,街道辦事處需要展開爲期7天的公示。只有通過公示、初審合格的申請人,纔有機會進入區級的審覈。
爲何申請公租房的市民首先要在街道辦事處以公示形式接受監督?對此,相關方面解釋說,一般情況下申請人的鄰居、周邊居民等,對其收入、住房等情況有一定了解,而且在公租房採取輪候制度的前提下,街道辦事處層面的公示能使居民之間相互監督,防止“有錢人”騙租的情況發生。
第二次公示,將在市級層面展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要在進入“輪候庫”之前,在瀋陽市的房產網上公示7天,互聯網上的信息公開,能實現最廣泛的信息共享和社會監督,“現在一個家庭的經濟往來,很多都不侷限在家庭周邊,互聯網的公示能夠擴大監督的參與面,也能夠吸引專業人才加入到社會監督的陣容中。 ”一位專家這樣解釋。
八類情形將被“請出”公租房
公租房制度的本身決定了它的保障對象一旦收入或住房面積超出規定要求,將退出保障體系。承租人如果通過購買、獲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並超過政府規定條件的,需要退出公租房;租住公租房期間,若當事人家庭的收入超過保障“門檻”,也不能再繼續租住。
另外,瀋陽還極有可能確定八類情形,一旦保障對象出現其中某一種,就將被“請出”公租房:
1.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通過欺騙方式取得公共租賃房。 2.未如實申報家庭收入、家庭成員及住房情況。3.將申請到的公租房轉租、轉借。4.改變公租房原有結構或使用性質。 5.承租人無正當理由,將公租房連續空置6個月以上。 6.拖欠租金連續超過3個月以上。 7.在公租房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8.違反公租房租賃合同其他約定的。 □本報記者/楊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