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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薛慧卿)毛巾人人必需,產品卻非條條過關。市工商局昨天公佈了對本市部分超市、購物中心、百貨商店銷售的毛巾質量監測結果,共有14個批次商品不合格。
監測發現,8個批次的產品PH值超標。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毛巾類產品PH值不得高於7.5,但上海崇明華聯超市有限公司堡鎮店銷售的標稱由南通三利達紡織有限公司生產(供貨)的“創造生活”牌“螺旋繡花毛巾”,PH值實測爲9.2;上海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銷售的標稱由上海梵帝貿易有限公司生產(供貨)的“Quilts”牌“浴巾”,PH值實測爲9.2,該不合格商品銷售單價爲120元。
此外,9個批次產品的纖維含量名不符實,存在以次充好的情況。如上海普陀華聯吉買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由浙江義烏五鼎紡織品有限公司生產(供貨)的“波塞頓”牌“毛巾系列”,纖維含量標稱爲“100%棉”,實測爲“61.5%粘纖、30%棉、8.5%聚酯纖維”。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場分店銷售的標稱由深圳市嘉名達實業有限公司生產(供貨)的“仙迪”牌“童巾二條裝”,纖維含量標稱爲“88%棉、12%粘纖”,實測爲“69.6%棉、25.5%粘纖、4.9%聚酯纖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