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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宣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見義勇爲基金會聯合舉辦的第十一屆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啓動。
本屆活動將評選出全國見義勇爲英雄10名(含英雄集體),全國見義勇爲模範50名(含模範羣體)。候選人評選標準爲: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事蹟特別突出的;不顧個人安危、積極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線索,爲偵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出突出貢獻的;在自然災害面前,爲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奮力排險、積極搶救,事蹟特別突出的;有其他見義勇爲行爲,事蹟特別突出的。
據介紹,活動的各主辦單位有關負責同志聯合組成“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委員會”,組織領導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工作。各省區市相應成立省級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工作委員會,負責本地見義勇爲英雄模範候選人的審覈推薦、宣傳發動等工作。
候選人由各省級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工作委員會從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期間涌現出來的見義勇爲人員中審覈、篩選;2011年底,全國見義勇爲英雄模範評選表彰委員會確定候選人名單,並將候選人事蹟向全國公示,發動公衆投票;2012年3月1日前,全國見義勇爲評選表彰委召開評審會議,對候選人進行投票,按照評委投票率佔30%與公衆投票率佔70%的權重相加,計算出總得票率,並按總得票率高低確定全國見義勇爲英雄(羣體)、模範(羣體)名單。
本項表彰活動自1988年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發起。前十屆表彰活動共表彰獎勵了1007名先進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