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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石家莊7月29日電(記者朱峯)29日,河北省秦皇島法院判決兩起生產、銷售僞劣葡萄酒案件。三被告單位被處罰金,九被告人被判無期或有期徒刑。
????秦皇島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昌黎古城葡萄釀酒有限公司、昌黎燕山長城葡萄釀酒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春平、馬劍飛、張麗莉、鄧建光、胡娜、呂明剛等生產、銷售僞劣產品案作出一審判決。
????該院經審理查明並認爲:被告單位昌黎古城葡萄釀酒有限公司、昌黎燕山長城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僞劣乾紅葡萄酒,且銷售數額已達到2837142.72元,屬於數額巨大,被告人王春平、馬劍飛繫上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張麗莉、鄧建光、胡娜、呂明剛系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上述被告單位及被告人明確組織分工,配合密切,其行爲已構成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秦皇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單位昌黎古城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837142元;被告單位昌黎燕山長城葡萄釀酒有限公司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837142元;被告人王春平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馬劍飛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71426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張麗莉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418571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鄧建光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418571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胡娜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呂明剛犯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