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香港《大公報》28日刊文說,由於現時民間資本高息放貸情況非常普遍,爲避免中小企業因高息負債加劇資金斷流,東莞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建議,當地金融監管部門應保護和規範民間借貸市場,儘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引導民間借貸走向正軌。此外,應堅決打擊高利貸者,維護金融秩序和確保民間資金真正落到實體經濟服務。
文章摘編如下:
內地資金薄弱的中小企業從民間高利貸獲得“救命稻草”,然而高息負債後往往會令企業經營效益雪上加霜。有專家建議,相關部門應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市場走向正規,並堅決打擊和取締散佈在民間的一些乘人之危攫取高額暴利的高利貸者,維護金融秩序的同時確保民間資金真正爲實體經濟服務。
有東莞銀行人士表示,該行雖未縮小中小企業信貸規模,但由於申請和審批的手續時間較長,不少企業爲了避免資金斷裂,往往被迫選擇高利貸。儘管他們對高息負債心存恐懼,擔心薄弱利潤無法負擔高息負債,但還是“殊死一搏”。該人士還表示,由於心存擔憂,企業往往會控制借貸時間,更出現有企業只借一天的情況。
由於現時民間資本高息放貸情況非常普遍,爲避免中小企業因高息負債加劇資金斷流,東莞中小企業局相關負責人建議,當地金融監管部門應保護和規範民間借貸市場,儘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引導民間借貸走向正軌。此外,應堅決打擊高利貸者,維護金融秩序和確保民間資金真正落到實體經濟服務。
東莞金融機構相關人士表示,目前當地一些金融機構已開始探索,開發系列針對廣大中小企業的小額無抵押貸款。(黃仰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