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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通訊員張永進
近日,市民杜先生向菏澤市市長熱線反映,他到交警支隊年檢駕證時,被工作人員告知,他有多達二十次外地違章記錄卻未接受處罰,因此不能予以年檢。
杜先生一聽,氣不打一處來:違章記錄上顯示的地點他從來都沒有去過,違章發生時他也在單位值班,而且有同事證實,這些違章記錄怎會“從天而降”呢?
針對這一問題,菏澤市市長熱線接到投訴後,安排工作人員到菏澤市交警支隊瞭解情況。
交警陳警官聽完介紹後告訴市長熱線的工作人員,即使駕駛證沒離過身,也有可能被別人盜用。陳警官說,根據杜某反映的情況推測,其駕駛證很可能就是被別人冒名套用。
陳警官解釋,駕駛證被複制、
盜用的現象時有發生,而且大多出現在空車配貨和長途運輸行業。
如果發生類似情況,該怎麼辦呢?陳警官告訴市長熱線的工作人員,當事人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和憑證,併到被處罰地的交警部門處理。
陳警官表示,對於杜先生的情況,交警將與違章發生地的警方取得聯繫,由對方將違章記錄傳真過
來,然後通過筆跡鑑定分析違章的
司機是否另有其人僞造駕駛證。
目前交警支隊相關人員正在可被拘15日
着手調查,對來電人駕照的補辦以
及外地違章信息進行覈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交警方面提醒駕駛員相關規定,僞造、變造他人的駕,要保管
好身份證駕駛證及複印件不要駛證要視情節處以200元以上、、,
輕易借給他人發生遺失時要及時1000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
補領並登報聲明,以防發生駕照被罰法》規定,僞造駕駛證者要被
盜或套情處以10至15天的拘留,並處以用用的況。1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