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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經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開始施行。四川也由此成爲全國第一個就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地方自主立法的省份。
與前兩次的條例草案相比,昨日獲得表決通過的《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壓縮了部分涉及城鄉容貌和衛生管理具體標準的量化內容,包括“禁止在路邊露宿、乞討”、“收費公共廁所夜間不得關門”等硬性指標。同時更加註重宣傳教育和以人爲本的原則,針對隨地吐痰、車內拋物等影響城鎮環境衛生的行爲並非一罰到底,而是先行教育責令清除,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纔對個人罰款50-200元,對單位罰款500-2000元。
《條例》更側重製度建立
“現在的《條例》更側重於建立制度、明確原則和規範程序。”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希龍說,《條例》應當把制定地方性法規與制定技術標準、宏觀管理與具體操作、制度規範與政府職能相協調。
焚燒秸稈教育不成才罰款
在此前審議《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和徵求意見中,針對隨地吐痰、亂丟亂扔等影響城鄉環境的行爲,罰款到底該多少一直是一個爭
論的焦點,金額從幾十到數千元不等。但多數的意見認爲,應該以教育爲主、罰款爲輔的原則加以矯正。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在審議中採納了大多數人的意見,採取相對集中的處罰條款,處罰幅度也比較了相關法規和兄弟省市相對適中的方法。
《條例》規定,針對隨地吐痰、車內拋物、在露天場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秸稈、垃圾等影響城鎮環境衛生的行爲並非一罰到底,而是先行教育責令清除,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纔對個人罰款50-200元,對單位罰款500-2000元。
使用“老油”,最高罰十萬
這兩天,重慶老堂客火鍋店使用“老油”一事,讓人們把關注的焦點再次投向了餐廚垃圾管理。
對此,《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明確規定,餐廚垃圾處理應當逐步建立產生等級、定點回收、集中處理制度。從餐廚垃圾中回收的物質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或者標準使用,“不得用於生產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有條件的城市應當推廣餐廚垃圾無害化處理。
《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將從餐廚垃圾中回收的物質用於生產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產品及違法所得,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華西都市報記者鄧宇實習生黃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