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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周澤在網上發文中指稱,該案得以發生,是陽朔縣委書記譚某爲了在桂林市級領導班子換屆考察期間順利通過考察,通過公安、檢察機關將可能“壞”自己“好事”的多名羣衆,作爲故意殺人和敲詐勒索犯罪嫌疑人予以抓捕。
該案在調查之初,爲何又牽涉到另一個縣委書記唐某?據瞭解,唐某在調任龍勝縣委書記之前,曾任陽朔縣縣長,與譚某曾是搭檔。對於是否有宿怨的猜測,陽朔縣委宣傳部迴應稱,兩人曾搭過班子,“如果真的矛盾那麼大,陽朔這幾年怎麼可能發展得這麼好”?目前唐某的手機關機,發送的採訪短信截至發稿沒有回覆。
頗爲巧合的是,譚某的公示期於今年5月20日結束,5天后,4名涉案人員均得以釋放恢復自由。陽朔縣委宣傳部在迴應時還指有人“老是在糾纏這個事情。市裏面領導在做考覈人選,網上就出現這種情況。我覺得他(譚某)其實挺委屈的”。
除了撤案決定證明該案是宗錯案,辦案機關的認錯也非常快。陽筱忠稱,在走出看守所,警察宣佈撤案時,就給了他們一本國家賠償法的法律資料,告訴他可以申請國家賠償。陽朔縣公安局法制科一位陳姓負責人對記者也稱,該案經過公安拘留、檢察院批准逮捕的相關法律程序,檢察院作爲批捕的把關者,是該案進行國家賠償的責任機關,建議他們向檢察機關尋求國家賠償。
這起案件直接涉及到該縣縣委書記譚某,是否譚某本人報案,如果要謀害譚某,是誰?如何謀劃?敲詐勒索過程又如何?對於這些案件細節,陽朔縣委宣傳部在跟陽朔公安機關溝通後表示,公安部門辦案有規定,爲了保護報案人的人身安全,這些信息不外露。對於又如何牽涉到另一個縣的縣委書記唐某,陽朔縣委宣傳部也表示,具體的案件事實,只有相關政法部門要調查的時候才能拿到那些材料,不便於對外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