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2月4日下午4點多,家住桂林市的徐秋華剛走到自家樓下,4名男子突然向她衝來,將她帶至一輛車裏。徐樹華最初以爲遇上了搶劫,問對方是什麼人,爲什麼要抓自己。對方告訴她:不要問,什麼都不要講。上了車,其中一人亮出證件,稱其是陽朔的警察,將徐帶至陽朔縣公安局。
次日,桂林另一家四星級酒店員工李傑也在桂林被陽朔警方帶走。2月22日晚上8點左右,桂林個體運輸司機陽筱忠也被帶至陽朔縣公安局。在此之前的1月,一名35歲的蘇州女子姚某也在蘇州被警方抓捕,被帶回陽朔縣公安局。
至此,該“團伙”4名“案犯”被全部“抓獲”。今年3月,4人被陽朔縣檢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殺人和敲詐勒索。
徐秋華稱,在被帶至陽朔縣公安局後,被審訊的十天時間內,警方要求其講述如何認識姚某、李傑及陽筱忠。令她頗覺不可思議的是,警方還要其交代是如何受桂林市龍勝縣縣委書記唐某指使,收受了唐的錢財,派何人去謀害陽朔縣委書記譚某。
陽筱忠稱,陽朔警方在對其15天的審訊中,同樣要其交代,何時認識姚某、徐秋華,同時要其交代其兄陽永忠、唐某給他錢去敲詐、謀殺譚某的經過。其兄陽永忠說,在桂林市公安局介入調查該案時,問到他與唐的關係,他向桂林公安確認自己與唐某系戰友,但之前只知道唐系龍勝縣委書記,“人家是縣長,我是平頭老百姓,有什麼來住?戰友聚會他忙得很,都不去”。
陽筱忠一直堅決否定曾受唐某的指使敲詐和謀殺譚某。徐秋華向記者稱,她之前並不認識唐某,也與唐沒有任何交集,與譚某更無仇怨,因而不可能受唐的指使,但在警方連續審問下,她編造唐給其50萬元,並編造幾個根本不存在的人,稱共同商量如何去謀害譚某。
今年3月5日,徐秋華、陽筱忠、李傑、姚某等人被陽朔縣檢察院批准逮捕,涉及的罪名是故意殺人。
知悉4人被抓後,4人的家屬多次到陽朔及桂林市、廣西壯族自治區相關單位反映情況,桂林市公安局成立以一名副局長牽頭的調查組對該案展開調查,今年5月5日對徐秋華等人重新進行詢問,此案得以迎來轉機。
陽筱忠向記者出示了兩份撤案通知書,文號分別爲朔公刑撤(2011)006號,007號,內容是:我局辦理的陽筱忠“故意殺人案”、“敲詐勒索案”,因“被指控事實不構成犯罪”,決定撤銷此案,落款日期均爲今年5月25日。
4人均於5月25日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