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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法院均在立案窗口指定專人負責矛盾糾紛的分流和訴前調解等工作,主動引導當事人在進入訴訟程序前選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方式處理糾紛。各法院依託派出人民法庭,聯合當地司法所、派出所和基層組織成立了“民事案件調解指導中心”,在徵得當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將部分案件引導到民調中心處理,由民調組織先行調解。今年1至5月,全市兩級法院共引導分流至其他糾紛調處組織先行處理的糾紛136起,其中成功調解110起,大量的矛盾糾紛在進入訴訟渠道前得以及時緩和、消化和解決。
上饒中院早在去年就開始實行“院長接訪日”、“天平熱線”、公佈法院網站網址、公開郵箱和信箱、建立法院公衆開放日的“五公開”制度。其中,由於“天平熱線”每天24小時接聽熱線電話,而且每個電話都能得到法院的反饋,漸漸地出現了“人訪少了,電訪多了”的現象。
上饒中院還實行了“分級約談制”,對所有的涉訴信訪案件,在繼續堅持首訪責任制和“院長接訪日”制度的基礎上,實行接訪人、承辦部門負責人、院領導三級約談制度,對初次來訪不能當場答覆的,由接訪人員或原承辦法院與來訪人協商,約定下一次接待的具體日期。上訪人對約期接談結論不服的,再由承辦部門負責人乃至院領導負責約期接談。這項制度有效地減少了重複訪、越級訪數量,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和司法成本。實行約談制度之後,上饒中院以往每天都人聲鼎沸的信訪大廳,如今除了每週五的“院長接訪日”只有寥寥數名上訪者外,平時大多數時間都是靜悄悄的。
全省法院初步形成了“人人關心信訪、個個重視信訪”的大信訪格局。爲切實解決知情法官不接訪、接訪法官不知情,增強辦案法官的責任心,提高辦案法官的信訪意識,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的發生,從2008年開始,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推行“誰辦案、誰負責,案件責任終身負責制”,要求承辦法官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只要上訪人不息訴,該案件未終結,承辦人、承辦部門、分管院領導就要對該涉訴信訪案件負責到底,直到息訴終結。該項制度推行後,辦案法官深感責任重大,進行法律釋明工作的主動性、工作責任心、信訪意識進一步增強,案件質量得到提高,涉訴信訪案件從2008年到2010年大幅下降了63%。
帶着感情去處理信訪,用人文關懷爭取息訴罷訪
“做好信訪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尊重當事人,帶着感情去做工作。”這是江西高院信訪辦幹警、曾榮獲江西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的黃勇平,6月17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的一句話。不久前,他剛收到了曾多年在江西高院機關上訪的桂大媽送來的錦旗,上面寫着“爲民排憂情深似海,爲民辦事關懷備至”。桂大媽對該院立案庭負責人豎起大拇指:“感謝黃法官,感謝你們,是你們真心爲老百姓辦事的態度打動了我,現在我撤回再審申請,以後再也不上訪了。”
“對上訪人合法又合理的要求要解決到位,不合法但合理的要求要幫扶到位。”一位中院院長如是說。而這已經成爲江西許多法院和廣大幹警處理涉訴信訪案件的共識和行動。
上訪人塗某原是豐城市教育印刷廠下屬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工人,因與其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於2003年將原單位告到法院,豐城市和宜春市兩級法院支持了塗某的部分主張,維護了其合法權益。但塗某不服,其母隨後幾年來一直向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西高院和有關部門申訴上訪,江西高院審查後認爲原審法院判決並無不當。在法律上,塗某的申訴理由並不能成立。但在情理上,考慮到塗某是殘疾人,其丈夫也是殘障人士,夫妻倆均下崗,孩子在讀小學,全家靠低保維持生活,家庭十分困難,江西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長吳勃和法官黃勇平決心幫助他們解決困難。
他們兩進街辦社區,兩次召開情況溝通座談會,多次到上訪人家中瞭解情況,最終通過協調豐城市政府、豐城市委政法委等有關單位,解決了塗某的社保、小孩上學等實際問題。塗某對兩位法官,對市中院、省高院十分感激,最終息訴罷訪。
“上訪多年,我對‘公家’的人都沒有什麼好印象,但現在我跟佔院長成了朋友,過節也會發短信互相問候。”上訪十年的葉女士回憶起上饒中院分管信訪工作的副院長佔翔,一些細節仍然清晰地印在她腦海中。
有一次她打電話給佔翔想反映問題,佔翔辦公室的電話遲遲沒人接聽,她擔心自己手機號碼是否上了對方的“黑名單”,便換了丈夫手機、家裏座機分別再打,還是沒人接。但是沒過多久,她就接到了佔翔回撥過來的電話:“請問您是誰,找我有什麼事啊?”
原來佔翔因爲開會沒在辦公室。掛上電話後,葉女士丈夫的手機、家裏的座機都相繼接到了佔翔的回電。“這說明佔院長不是在躲我,而是非常認真、負責任地對待每一個來電。”葉女士說,每次去法院,佔翔總是給她倒上一杯水,耐心地傾聽,沒有任何的不耐煩。甚至在她動手術急需用錢的時候,佔翔還主動聯繫幫她申請了8000元的執行救助金。正是佔翔熱情細心、認真負責、爲羣衆着想的工作態度最終感動了葉女士,促成了這起長達十年的涉訴信訪“骨頭案”的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