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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的小結
就如何發揮人民陪審員作用、拓展人民陪審員工作效能,灤平縣人民法院院長謝孟水坦言:
——在構建和諧穩定發展環境方面發揮陪審員主力軍作用。
矛盾糾紛的及時穩妥化解是構建和諧穩定環境的關鍵,需要行政、司法和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人民陪審員身份的特殊性決定了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論是案件的審理,還是糾紛的調處,人民陪審員總是處於從中融合、平衡的角色,可以說這種制衡無處不在。
——在司法民主化進程中陪審員發揮監督員作用。
司法民主是司法公信度的基礎,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的過程就是監督的過程,同時人民陪審員的參與會提高民衆自我評判和道德認知的水平。就此而言,人民陪審員的威信和感情上與當事人的互通,極有利於糾紛當事人的息訴服判。
——在羣衆認同司法方面陪審員發揮融合助推協調員作用。
人們對司法的認識和情感的變化需要助推力,最終實現和諧。如陪審員參與特殊案件的執行和涉訴信訪案件的處理,能使司法活動更好地贏得當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不僅可以有效化解執行難等問題,還可遏制信訪案件增多等情況。
——在普法教育中陪審員充當宣傳員作用。
人民陪審員來自不同地區、不同層次,他們可以設身處地地講法析理,平息紛爭。職業化的法官在長期的審判工作中容易形成思維定式,而來自各行各業的陪審員具有不同的生活經歷和專業特長。他們參與審判,在生產知識和社會經驗方面與法官形成互補,不僅有利於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更有利於有針對性化解紛爭。
——在密切司法工作與人民羣衆關係上陪審員起着聯絡員作用。
人民司法決定着人民與司法的不可分割性,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橋樑和紐帶作用,有利於密切司法和人民的血肉關係,有利於矛盾糾紛的及時發現和有效化解,更有利於法官向人民羣衆學習,瞭解社情民意,在司法過程中最大限度地彰顯司法的人民性。
下一步的唱本
就目前人民陪審員在實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謝孟水也談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爲對陪審員的培訓還不夠,有的人民陪審員參與意識還不夠強,參加案件審理的隨機性比較大,出庭率還不高,陪審作用還有待充分發揮。
在談及如何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方面,謝孟水認爲“把入口、重管理、提素能、求實效”是今後人民陪審員管理的主流方向:
——“把入口”。就是要建立完善人民陪審員選任機制,堅持平等競爭和擇優選任相結合的原則,確保選任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把熱心陪審、能力較強、素質較高、品行良好、作風正派的優秀人才充實到人民陪審員隊伍中來。
——“重管理”。對人民陪審員實行科學化管理,建立業績檔案,推行工作績效考評制度,細化考覈標準,對陪審員的品行作風、工作態度、工作質效、廉政表現等進行全方位考量,定期給予獎勵或批評。
——“提素能”。通過崗前和履職期間的專門業務培訓、一對一幫帶、庭審觀摩和座談交流等活動,重點培訓人民陪審員的法律基礎知識、訴訟程序、審判紀律、調解技巧、司法禮儀等基本技能,積極引導他們進入角色,施展才華。
——“求實效”。充分發揮陪審員來自大衆、瞭解社情民意的優勢,使合議庭對案件作出理性判斷;通過陪審員講情理和法官講法理相結合,促進雙方當事人間的理解溝通,促成案件和諧調處;保障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案件的審理、暢通意見反饋和推動工作的互動渠道,擴大司法決策的知情範圍,增強司法審判的透明度,促進司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