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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29日訊記者孫勇報道:財政部日前印發《財政部關於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水利工作會議精神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財政部門支持水利發展改革的政策措施。
《意見》強調,各級財政部門要不斷健全投入增長機制,努力增加公共財政對水利的投入。要堅持政府主導,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對水利改革發展的保障作用;健全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明顯提高財政性資金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認真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政策,確保足額計提和專款專用;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水利建設;積極引導農民投入,形成政府與農民羣衆共同興修水利的新局面。
《意見》指出,要調整和優化水利支出結構,突出支持水利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要在繼續支持水利樞紐、重點水源、重點堤防、南水北調工程、旱澇災害防禦體系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設的同時,加大對與民生密切相關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和農村水利建設的支持力度,優先支持農田水利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防治、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等水利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建設,促進解決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水利問題;支持深化重點領域水利改革,健全水利科學發展體制機制;支持全面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