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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發帖稱,廣西北流一肇事司機在醉駕情況下超速行駛,在斑馬線上撞死一家3口,法院僅判4年半有期徒刑。這一帖子在網上熱傳,網民質疑法院判罰過輕。法院迴應稱量刑恰當。
網帖稱,今年1月2日凌晨,廣西北流市人何龍醉酒後超速駕駛“雪佛蘭”牌轎車,在經過人行橫道時撞到行人陳某、樑某、陳某及兩輛自行車,造成3人當場死亡。2011年7月,法院僅以“交通肇事罪”判處何龍4年半的有期徒刑。
網帖指出,“北京陳家酒駕2死1傷案”中,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陳家無期徒刑,賠償被害人家屬368萬元,而北流何龍案既是醉駕,又超速行駛,還是在人行道上撞人,並導致3人死亡,性質非常惡劣,雖然有“自首情節”並主動賠償部分經濟損失,但只判4年半顯得過輕。
網友“民工”說,“何龍醉駕案”與北京“陳家酒駕肇事案”無論在事發原因、過程、情節、造成的危害後果都有驚人相似之處,而且何龍案比陳家案還多死一人,“同在中國,同是適用同一法律、同一種犯罪構成,爲什麼陳家案構成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何龍得以‘交通肇事罪’判處?”
廣西北流市法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網民對何龍案案情的描述基本準確,法院之所以作出4年半的判決,將其定性爲交通肇事罪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認爲被告屬於自首,又積極作出賠償。法院同時表示,由於“醉駕入刑”條款今年5月纔開始正式實施,故法院未考慮“酒駕”因素。
廣西宏凱律師事務所律師馬金文說,本案以交通肇事罪起訴,按法律規定:死亡2人以上的,量刑爲3—7年,肇事者有自首和積極理賠情節的,可相應從輕、減輕處罰,法院判決並無不當之處。“但從情理上來說死了3人,判4年半難以安撫受害者家屬情緒。”
被害人家屬陳克儉說,法院的判決量刑太輕,適用法律不當,正準備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