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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雪
下班路上,想買點水果,路邊一水果攤攤主是個40多歲的男子,我還沒放好電動車他就打招呼了:“下班了,妹妹。”我隨便應了一句說給我挑把香蕉吧,他說好嘞,認真地挑來挑去,最後選中最大的一把沒稱就遞給我:“拿去吃就行了。你不認識我了,妹妹?”我愣了,再仔細一看,是有點面熟,可一時想不起來。給錢時他死活不要,不過我堅持扔下20元,然後“落荒而逃”了。
在基層派出所工作多年,每天都結識許多羣衆,難免有些人會記不清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這位攤主這麼客氣是因爲我曾幫助過他嗎?猛然間我想起來了:七八年前,我所在的警務區曾拘留過他,我是主辦民警之一。他是一個農民,農閒時在縣城流動着擺攤賣水果,因瑣事與一個買水果的男子發生爭執,因爲對方罵他,他就動手打了對方,對方報警要求處理。他是一個誠實的人,作筆錄時沒有遮遮掩掩。在他的思維裏,好像對方先罵他就該捱揍。經過我們給他講法律,他慢慢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手續審批完後,警長讓我帶他上拘留所,在車上,他一臉沮喪,不停地搓着手。我是在農村長大的,我知道他在想什麼。在農村,打架不算什麼,羣衆一般很少報警,打完就完了,可要是某一個人被公安機關拘留了,那可就成大事了。我告訴他,不要有思想包袱,即使被拘留了也並不證明是壞人,這屬於違法不是犯罪,關鍵是你要汲取教訓,你看你一急一拳下去,自己被拘留,還耽誤做生意……他不住地點頭,臨別時他還對我說:“謝謝你妹妹。”但今天他的態度卻讓我感動,雖然我們曾拘留過他,但他沒有怨恨,時隔多年還主動相認。
我很慶幸自己選擇了警察這種職業,讓我有機會接觸社會上形形色色的人和事,識別人間的假惡醜真善美。作爲一名警察,一個提醒,一杯熱茶、一把攙扶、一次走訪、一張宣傳單、一個留言板、一句忠告都會給羣衆以溫暖,都會拉近我們與羣衆之間的距離,羣衆會看在眼裏,收在心底。我們給他們的是溫暖和感動,他們還給我們的是理解和支持。生命中不能沒有感動,和諧警民關係的構建需要感動,感動就在你我之間。
(作者單位:山東省東平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