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劉丹
我放下電話,欣喜之情無以言表……
話還要從四年前說起。2007年2月11日,趙義(化名)在某歌廳參加同學的生日聚會。高三學習是緊張的,時逢寒假,又快到春節了,同學們湊到一起那個開心勁兒就甭提了,大家邊唱歌、跳舞,邊喝啤酒助興。鄰桌也是幾個年輕人聚會,是回家過春節的大學生,比趙義他們也大不了幾歲,一曲快曲響起,大家都到大廳跳舞,跳舞期間,趙義同學的女朋友與鄰桌跳舞的大學生髮生碰撞,繼而發生爭執廝打,現場的趙義兩個早已不讀書的同學見狀便持刀毆打幾名大學生,其他同學也紛紛上前幫忙,趙義見同學們都動手了,便也上前打了對方几拳,趙義及其同學的行爲導致對方3人受輕傷。2007年6月末,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趙義等9人起訴至檢察機關。
接手這起案件後,我認真審查了案卷,可以認定趙義的行爲構成尋釁滋事罪,但在犯罪過程中起次要作用,系本案的從犯。在審查案件過程中,我也瞭解到趙義家住農村,家境貧寒,趙義本人平時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良,這次參與打架也是出於一時意氣用事。
就在檢察機關將以尋釁滋事罪將趙義起訴至法院時,趙義的高考成績下來了,趙義以524分的成績被某大學錄取,當趙義哭着將錄取通知書交到我的手上,我感到了自己身上承載的千斤重擔,趙義是他全家的希望,如果被法院判刑,便失去了上大學的機會,這個家庭便沒有了希望,社會也將多了一份不安定因素。我將這一情況向領導作了彙報,建議對趙義作相對不起訴處理,此時,趙義的學校、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均向檢察機關提出請求,希望能給趙義上大學的機會。檢察院又聽取3名被害人意見,3人均表示,應當給趙義上大學的機會,不用趙義賠償。趙義的家人非常感謝3名被害人的諒解,也對3名被害人進行了適當的賠償,最終趙義被予以不起訴處理。
如今,趙義已是大四學生,現已被大連某公司看好,等今年畢業後便可以去工作,他專門打電話告訴我這一消息。對我來說,這真是今年收到的最好的禮物。
(作者單位:遼寧省鳳城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