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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建林王曉瑩馬豔玲
一年前的那次衝動,讓老王把腸子都悔青了。
去年5月24日,老王喝酒,高了,和鄰居老高几句話沒說到一塊,心裏窩了火。當晚,老王帶幾個夥計闖進高家,將老高喚醒打了一頓。第二天,老王酒醒,後悔得很。趕緊向老高認錯,並送上1000元錢,讓老高療傷,心說此事就此了結。
哪知當年8月,老高頭痛,到醫院一查,是腦內出血,需開顱治療。老高就找到老王,要求老王拿出10萬元。老王認爲老高是訛詐,拒絕給付。老高這就經常到王家要錢,揚言要放老王的血、和老王同歸於盡。
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北關街道自強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介入後,老王拒絕調解,說要走司法程序。老高呢?他認爲司法程序時間久、費用大,自己繼續治療急需費用,拒絕走司法程序。
事態陷入僵局。
北關街道黨工委得到報告,一班人坐下來細細研究:
老王沒有正式職業,上有80多歲長期臥牀的老父,下有年幼的孩子。老王雖然承認自己打人的事,但對造成的後果缺乏承擔的勇氣和能力。賠償所需要的費用要向自己的兄弟姐妹伸手,這也是他對問題久拖不解的直接原因。
調委會多次找到老王的兄長和姐姐做工作,從鄰里糾紛講到惡性事件,又從人之常情講到法律底線。調解員十幾次的家訪,老王和哥哥姐姐終於答應了老高的賠償要求。
老高呢,隔三岔五到王某家,不是威脅就是大鬧,搞得左鄰右舍不得安寧。調委會介入後,首先向老高提出了一條保證:設法做對方的工作,儘量讓老高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同時向老高提出兩條要求:一是索要的賠償金數額要符合實際;二是不許再到王家鬧事,否則交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置。這要求有禮有兵、入情入理,老高點頭接受了。
今年6月20日,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老王給付老高賠償金26000元。一起纏繞了近一年的鄰里糾紛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