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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從武周曉棟
近日,一個小女孩隨母親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河子市來到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孩子恭敬地舉起感謝信念給少年庭副庭長汪波:“雖然沒有當您女兒的權利,但在心中,您就是我的父親……”
小女孩名叫小影,今年13歲。母親肖美與父親張新在烏魯木齊市有一套住房。但婚後夫妻來到肖美所在的石河子150團承包土地,小影便在150團上小學。父親告訴小影,我們烏市的住房在兵團一中的學區,初中就可以到兵團一中上學。
2008年,肖美與張新協議離婚,約定烏市的那套學區房歸張新所有,小影由肖美撫養。
2010年6月,張新突然病故,未留遺囑。張新的父母諮詢律師後,得知他們也有繼承兒子房產的權利,便將孫女小影起訴至法院。
烏市天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將房產判給了張新的父母,肖美作爲孩子的監護人,上訴至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肖美希望法院給小影留下一個烏魯木齊市的家。
二審開庭審理期間,法官走訪了社區,作了問卷調查,徵詢羣衆的意見,大家瞭解案情後,普遍都希望二審能夠改判房屋歸孩子所有。審理這個案件期間,合議庭法官多次討論,認爲從目前小影與爺爺、奶奶對房屋的依賴程度上看,兩位老人已有居住的房屋,而小影將來依靠父親留存的房屋,在首府生活則顯得依賴程度更重,該房屋地處較好學區,對於正值初中學習的孩子顯得尤爲重要;其次,小影現系未成年人,根據法律的規定,分配遺產時應予以照顧未成年人。但是法官也很爲難,房屋如果改判給孩子,給老人的補償款是否能夠到位?孩子的權益要照顧,老人的權益也要保護。
肖美也很清楚,一旦房屋判歸孩子,就要給付老人一筆不菲的補償費。爲了孩子的夢想,肖美懇求法官給自己一些時間籌措款項。經過多方努力,肖美終於湊足了12萬元。
2011年6月,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庭作出終審判決,撤銷一審法院判決,改判房屋由小影繼承,給付兩位老人房屋折價款12萬元。
★點評★
?這個案件表面上看是房屋的歸屬問題,實際上關係到孩子享受良好教育的權利,這是孩子一生的大事。二審進行改判,符合中國傳統的道德習俗,體現了法院對未成年人的關愛,同時也兼顧了兩位老人的合法權益。這個判決結果是法與情的結合。——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少年庭副庭長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