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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棟
社區文明市民學校、社區老年大學、社區關工委、社區科普分會……記者走訪貴陽一些社區發現,社區辦公室的門口懸掛的牌子,少的有十幾個,多的能夠達到三十多個。很多牌子是職能部門掛上的,有些牌子的“主人”甚至沒露過面,是社區從街道辦事處領來的。(7月27日《貴州商報》)
把社區門口的牌子聚一起,其實就是政府部門牌子的集合。只不過在政府部門、機關黨委、社會團體的名稱前加了社區兩字。如社區業餘黨校、社區流動黨員服務中心、社區文明市民學校、社區消費者投訴站……當然,更多的牌子由於大門口和辦公室門口放不下,只能釘在牆上或是放進儲藏室。等發這牌子的職能部門來社區檢查工作時,暫時被冷藏的牌子就會重新出現了。否則,檢查考覈時,社區就會被扣分了。
作爲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社區居委會本應以服務居民爲主要工作。但現在的社區卻更像一個小政府,除了治安、衛生、計生、民政等傳統工作外,還要承擔黨務、團務、工會、婦聯、勞動保障、協稅護稅、環保、安全、消防、外來人口管理、房屋出租管理等許多任務。很多原本該由政府職能部門承擔的工作現在都已經下放到了社區。社區管的事越來越多,門口的牌子自然也就越來越多,真正能用於社區服務,給居民排憂解難的時間就屈指可數了。
雖然很多地方都喊出了給社區“減負”的口號,但各部門都認爲自己的工作很重要,誰也不肯減少對居委會的工作安排,反而競相加碼,把創建某某社區作爲對街道、社區考覈的年終考覈指標之一,迫使社區花大力氣完成各項考覈指標,也讓社區“減負”最終成了一句空話。
各職能部門對社區工作過於熱心,使社區徹底淪爲政府各部門共同跑腿的現象有必要加以遏制。不僅過多過濫的檢查評比要進行清理,社區居委會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也應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用法律來給社區“減負”,避免職能部門隨意給社區下任務、壓擔子。
居委會工作做得好不好,光看臺賬聽彙報是沒用的,更不能簡單地由上級部門說了算,還是得多聽聽社區居民的意見。而政府各部門也有必要多與居民羣衆溝通,切實傾聽他們的意見建議。基層工作做得是否到位,不是看你掛了多少牌子,評了多少先進社區,老百姓的口碑纔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