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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們是體院北的居民。河西區供熱辦公室規定,自6月份起,提前預交採暖費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優惠,交費越早優惠比例越大。遺憾的是,後來由於沒有發票,供熱辦停止了收費。居民們詢問供熱辦的人員什麼時候有發票,回答是時間不確定,需等國稅局將已開出的發票每筆仔細審查無誤後才能再批發票,新發票批下來以後才能再收費。去年如此,今年也如此。居民們說,發票用完後能否先用收據把居民的採暖費收上來,待有發票後再持收據換髮票。預交不了採暖費,耽誤享受優惠,居民們很着急。體院北居民
附記
接到讀者來信後,記者與河西區供熱辦公室取得聯繫。供熱辦回覆本報:經與國稅局多次協調後,現在每月向國稅局申領票據有所增加,相對緩解了居民交費的問題。但由於國稅局規定要求當月領用票據全部使用完畢,經審查無誤後才能將下月票據發放,所以審覈期間暫無票據使用的問題還無法根本解決。關於來信居民提出的無發票情況下暫用收據代替的建議,根據本市有關規定,收取採暖費用時嚴格禁止用收據、白條代替,所以建議無法採納。經供熱辦與居民溝通後,已獲得理解。本報記者高小妹實習生張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