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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侯硯一場暴雨過後,天津市天氣涼爽了許多,但很快又是豔陽高照,市民不禁感嘆,桑拿天不會又回來了吧?氣溫達到多少攝氏度算是“高溫天氣”,多少攝氏度可以不上班?除了發放防暑降溫費,還有沒有其他防暑措施?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氣溫達到多少攝氏度可以休息目前在天津市並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天津市絕大多數中小企業的防暑降溫費也難以發放到位。
現狀調查
防暑降溫費被實物代替
日前,記者在西北角附近的一處建築工地上,隨機採訪了幾位工人。當問及今年是否收到防暑降溫費時,幾位工人苦笑道:“哪有什麼補貼,就發了毛巾、肥皂和風油精,加起來也沒多少錢。”
據調查,目前真正按照天津市勞動部門制定的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企業主要以大中型國有企業和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爲主,而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卻以防暑藥物、夏季用品或冷飲等實物來代替防暑降溫費。記者從12333勞動諮詢服務熱線獲悉,今年夏季以來,涉及福利待遇的投訴中,防暑降溫費佔了九成以上,主要涉及一些企業沒有按照新的標準支付防暑降溫費,而是採取一刀切的方式或是乾脆不支付。
市人社局
高溫天氣嚴控加班加點
根據天津市五部門聯合制定的《關於建立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發佈及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正常調整制度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天津市實施企業職工的防暑降溫費待遇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聯動機制,以此提高了防暑降溫費的發放標準。2011年防暑降溫費(月標準)爲93.8元,比去年每月漲了10元。發放時間爲6、7、8、9月,共四個月。
除發放防暑降溫費外,還應包括一些“軟措施”。比如:用人單位要採取措施加強工作環境的通風,加強暑期安全生產知識宣傳,在工作場地安裝電扇、空調等必要的防暑降溫設施,爲職工提供充足的飲水、飲料。在暑期,還應合理調整作息時間,適當延長午休時間。特別是室外作業,應避開中午高溫時間,合理調整作息。一些高溫工作崗位,應根據天氣的變化情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最好錯開最熱時段,可以將工作時間調整爲早上6點至10點和下午3點至7點。
市人社局提醒,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等情況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各企業應合理安排勞動時間,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和勞動強度,特別要保證其睡眠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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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度可以不上班?至今尚無明確規定
不少市民認爲在高溫天氣裏應當休假或者適當減少工作時間。對此,許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諮詢了勞動部門,但沒有得到明確答覆。
據瞭解,對於高溫達到多少攝氏度可以安排休息,天津市沒有明確制度,只是依照全國的條例制度執行。而我國最早的關於高溫休息制度的法規是1960年7月1日由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其中提到:“在氣溫較高的條件下,適當調整作息時間,早晚工作,中午休息,並適當安排工間休息制度。”另外,2007年7月,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因此,針對“高溫達到多少攝氏度可以安排休息”的問題在全國範圍內沒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