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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開了“三公”經費的86家中央單位2010年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則達到391509.4萬元,約佔2010年“三公”總決算額的61.3%;而2011年的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也達到了379482.8萬元,約佔86家中央單位2011年“三公”總預算額的60.5%。(7月28日《經濟參考報》)
一直以來,黨政機關和行政事業單位公車消費數額始終是一個謎團,不斷引發各界的猜測。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時報》曾披露,2004年全國公車消費4085億元,但很快就有人說誇大。與此同時,面對民間要求披露公車總量的要求,一些地方部門也是諱莫如深,使得公車消費備受詬病。
事實上,從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算起,公車改革已經進行了將近17年了。然而,從公佈的結果來看,公車費佔比三公超六成的事實顯然已將民衆對公車改革的期待擊得粉碎。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年底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發佈會上,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最近要出臺有關公車配備使用的新規定,這個規定比過去更加嚴格,比如對省部級幹部公車配備的標準排氣量和購置稅都比過去嚴格,對黨政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的編制也比過去嚴格,公車配備的標準和公車的總數量要下降。
可是,在已經公開的2011年“三公”預算中,我們所看到的是,公車費所佔比例依然超六成,顯而易見,公車改革已經不能再停留在口號上,只有拿出實實在在的行動和誠意,才能讓民衆重拾信心。具體而言,首先需要在公開“三公”的基礎上,繼續深化和完善公開機制,擴大公開範圍,讓民衆廣泛參與到公車消費的監督中來,其次,從制度和法律層面規範公車採購、使用,實現從源頭上監管公車消費。
(作者單位:廣東省安全生產雜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