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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數年前,天津一家公司以做工程爲名非法集資,後被羣衆舉報。公安大港分局立案後展開偵查,很快抓獲主犯李某,其後陸續抓獲5名從犯,但從犯周某一直在逃。近日,經偵總隊在獲取周某返津線索後,一舉將其抓獲。
2006年下半年,李某在大港註冊成立公司,並夥同周某等人以投資工程項目爲由,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借款,規定3個月支付利息35%,另給周某等人2%至16%不等的“獎勵金”。在高息的誘惑下,不少市民上了當。據初步統計,自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該團伙非法集資金額達1億餘元人民幣,涉案羣衆500餘人。
2008年初,公安大港分局接到市民報案,立即立案偵查,並於當月抓獲主犯李某。其後,陸續抓獲其他幾名從犯。後經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李某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他人等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金。其間,唯有嫌疑人周某外逃。
周某曾在案發之前辦過一筆貸款,而截至當時貸款仍按期歸還。通過偵查警方掌握,還款雖未經周某本人,但卻非常規律,還款時間均集中於每個月底的最後一週,還款地點也集中在本市特定三個銀行網點。
據此,今年3月起,警方連續3個月安排警力在每個月的最後一週蹲點布控三個銀行網點,終於發現一名年輕女子爲周某的還款人。“這女子還款後,就驅車前往一臨時住所。據附近居民介紹,該女子每月都會到這處住所小住。”負責此案的經偵總隊一名探長介紹,他們調查後發現,這處住所就是嫌疑人周某外逃前的住所,而年輕女子是其外甥女。
今年6月底,警方欲前往南方某市追捕周某時得到線索,周某將於7月1日回到本市。經制定方案,警方最終以物業人員的身份騙開周某住所房門,將其抓獲。目前,周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通訊員經軒記者鄒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