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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窯瓷器檢測儀器 |
受損哥窯瓷器首次曝光央視截屏 |
受損哥窯瓷器正面 |
文化部相關部門昨天上午證實,前一天已收到故宮博物院的事故調查報告,但具體內容暫時不便透露。國家文物局表示,近期將就故宮文物受損一事給出官方迴應。有關人士稱,目前國家文物局有關業務部門已經介入故宮哥窯瓷器受損一事,並已經向故宮博物院瞭解了相關情況。
根據《國家文物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辦法》規定:國有文物事業單位應當在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或者兩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也就是說,故宮應該在事故發生兩小時內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文物局報告。北京市文物局在接報、覈實後立即向國家文物局報告。《辦法》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事故調查組組長、故宮博物院的副院長陳麗華接受記者採訪時,否認了此前故宮上層下達“封口令”。
陳麗華表示,大家這樣解讀我覺得是不合適的。“爲什麼不想大範圍地讓大家知道?因爲當事人小段思想壓力非常大,如果數據上沒有問題,先期把這個事情捅出去,會給故宮造成很大壓力。也是考慮對小段的一種保護。”陳麗華表示,故宮因爲人爲導致一級文物損壞的情況,此前沒有過,這次屬首次。
目前,調查報告初本已經形成,對於當事者的處理意見,陳麗華表示,將按照操作失誤造成一級品的損壞這樣的框框進行處理。本報綜合報道
專家觀點
檢察機關應介入調查瀆職犯罪
昨天,記者就故宮文物損毀事件,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張教授指出,依《文物保護法》,文物收藏單位工作人員,“因不負責任造成文物保護單位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開除公職或者吊銷其從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這起損毀事件究竟是否構成刑事犯罪,張教授談了自己的觀點。“被損毀文物是一級乙文物,肯定價值連城的!”張教授說,既然價值連城,就意味着所造成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那麼造成嚴重後果的原因是什麼,是誰導致的,確定因和果才能釐清責任。
“可從監管者和具體操作者這兩個身份來分析。”對於監管者,如果違反規定,超越職權範疇安排移動這個文物,或過度使用職權安排移動這個文物,結果導致文物破損,那麼監管者涉嫌構成濫用職權;如果監管者在職權範疇內,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安排移動文物,但未盡到監管責任,結果導致損毀,那麼監管者涉嫌玩忽職守。
不論是濫用職權還是玩忽職守,都屬於瀆職犯罪,應由檢察機關立案調查。
再就是具體操作人員責任,根據報道內容:“故宮就宋代哥窯瓷器損壞作出說明:人員操作有失誤。”張教授說,如果最終確定是人員操作失誤,根據《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構成過失損毀文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至於損毀後隱瞞、緩報、謊報等行爲都是加重刑罰的情節。
背景
文物不幸受損各地如何追責?
1978年,隨曾侯乙編鐘一起出土的國家一級文物戰國青銅器“九鼎八簋”2000年展出時,因湖北博物館布展時的“豆腐渣”工程而全被砸損,此後湖北省博物館原館長舒之梅、原副館長唐剛卯等被提起公訴,後經一審判決無罪釋放。
1963年,遷臺故宮文物《四庫全書薈要》9冊被雨水浸溼後發生粘連,無法揭開。這套《四庫全書薈要》是《四庫全書》的精華本,是現世僅存的一套孤本。時年6月3日,臺灣“教育部”收到了“檢察院長”于右任寫給他們的信函:“其損失情形如何,主管人員有無失職咎責?應予調查,以明真相。”結果,聯管處主任孔德成引咎辭職。工作人員樑廷煒被記過一次。
2003年,一名竊賊爬窗進入奧地利的維也納藝術史博物館,偷走意大利16世紀著名藝術家本韋努託·切利尼創作的金飾雕塑“鹽碟”,其價值至少達5500萬美元。盜賊觸發了博物館裏的感應器、警報器和監控攝像機,但當時值班警衛誤以爲設備故障,解除了警報,致使與警察局連接的自動報警系統也未起作用。幾天後,藝術史博物館館長在將瀆職警衛人員免職後也引咎辭職。
2010年,意大利不少地區陰雨連綿,雨水浸泡導致龐貝古城內的一些建築牆體坍塌。意總統納波利塔諾稱這是“意大利的恥辱”。一時間,意大利要求文化部長邦迪辭職的呼聲高漲,反對黨更是對邦迪提出了不信任提案,要求議會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