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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導出差、開會都是工作,坐公車合情合理;可一些單位只要是領導就安排專車,上下班還要公車接送。”
——羣衆
截至7月28日,已公佈去年“三公”決算和今年“三公”預算的中央部委達88個。進入7月的最後一週,國家物資儲備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公安部和司法部等部門陸續公佈了“三公”經費賬單。公車費用佔到“三公”經費六成以上,公車過多過濫,浪費驚人。
微評:某地的農民兄弟說,公車的意思就是“公家人”在用的車。
“我院鑑於事故原因的複雜性,規定了一個月的時限。”
——故宮博物院文物管理處處長婁瑋
據央視7月31日報道,故宮博物院當天證實,7月4日,國家一級文物宋代哥窯代表作品“青釉葵瓣口盤”,在進行無損分析測試時發生文物損壞事件。經過26天的調查認證,故宮初步判斷爲科研人員失誤所致。不過,故宮博物院調查報告還未正式上報文化部和國家文物局。
微評:即使是皇宮大內也擋不住信息時代的輿論監督的大潮,故宮的管理者真該清醒一下了。
“沒問題,有的工頭一下做一二十個,都能用,沒有人查。辦的種類很多,焊工、電工、架子工都有。”
——辦證人員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才能上崗作業。據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科技處處長李玉祥介紹,取得證件需要100個學時,理論和實操各半,合格後發證。儘管有如此嚴格的規定和程序,然而,有人稱得到這樣一本特種作業操作證其實不費吹灰之力。
微評:這回明白爲什麼“樓脆脆”、“橋塌塌”、“車撞撞”會頻頻出現了。
“和違建帶來的鉅額利潤相比,罰金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才使開發商產生了違建衝動,明知違法也要冒險爲之!”
——杭州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王先生
一個被浙江省、金華市均列爲重點項目的建設工程,卻成爲當地最大的違章建築:不僅改變了建築使用功能,更超審批建築面積近4萬平方米。一旦違建行爲能以更改規劃或“罰款轉正”的方式成功“闖關”,開發商將因此獲得八億以上的額外利潤。
微評:“小罰大賺”的語境下讓飛蛾撲火變成飛鳥爭食?
(本期稿件由《聲音法治週刊》編輯王佳語選編,信息來源參見t.qq.com/lawv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