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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轄區內鄰里糾紛、宅基矛盾、勞資糾紛等不斷髮生。公安津南分局雙橋河派出所通過“談心”制度向羣衆播散法律的種子,以春風化雨的心態,用“法理”、“事理”和“情理”成功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據瞭解,“談心”制度包括三個方面。“處警談心”,當場及時處理各類糾紛。對於符合當場調解條件的各類民間糾紛,民警主動對糾紛雙方說理談心,以法明理,以情動人,使糾紛雙方化干戈爲玉帛,由怒目相對轉爲握手言和。“案中談心”,及時調整當事人心態。在處理案件過程中,雙方當事人的心態會隨着案件的調查而發生不同的波動,嫌疑人往往會產生處理偏重,辦案民警偏向受害人的心理;受害人又會產生辦案民警偏袒嫌疑人的心理,如果不及時對當事人進行說理談心,最後的結果往往是一起案件依法處理完畢,雙方當事人都對辦案民警不滿,並進一步產生對整個公安機關的不滿情緒。而在辦案過程中的說理談心恰到好處地解決了這個問題。民警在辦案過程中及時向當事人說清楚法律依據、違法犯罪行爲、應該承的法律責任等,這樣做既是“陽光警務”,又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一次切合實際的普法,往往是查結一起案件,增添了兩個義務普法宣傳員。“案後談心”,及時徵求案件當事人的意見,及時改進工作。案件處理完結後,民警再次對雙方當事人談心。通過談心,徵求當事人的意見,化解雙方的矛盾,改進日後的工作。
與此同時,所領導要求民警在接待羣衆時使用規範的語言和文明語言,在語言、舉止等服務細節上充分考慮羣衆的感受,在值班室設立了便民服務檯,準備了紙、筆、飲水機、水杯等,讓每一位到所裏辦事的羣衆確實感到“舒心”。每月派出所都定期開展服務羣衆活動,在活動中要求責任區民警始終堅持一切爲了羣衆、一切方便羣衆的工作原則,易事快辦、難事幫辦,熱情文明和積極主動地幫助廣大人民羣衆解決實際問題,真正服務於民,讓羣衆“放心”、讓人民滿意。
通過一年多的運行,民警共和羣衆談心500餘人次,當場調解60餘次,在所調解50餘次,治安處罰27人,刑事處罰6人,未出現一起矛盾擴大化或民轉刑案件的發生,有效地推進了警民和諧關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