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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瑣男冒充領導祕書騙財騙色
本報訊(記者練情情通訊員付書林、鍾國華)因冒充省委領導祕書,與一年輕漂亮女子戀愛並騙財騙色,被告人李×華被天河區法院認定犯招搖撞騙罪,並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輕信“成功人士”
檢察機關指控:生於1970年的被告人李×華高中畢業後,在家務農,2001年與女子小蘭(化名)相識,一年後兩人育有一女,其妻小蘭稱李×華2000年來廣州從事物流工作,待遇每個月1000多元,現在有無工作不清楚。
2010年7月初,被告人李×華打麻將時與年輕貌美的大學畢業生商某相識。當時李×華謊稱自己是省委領導的祕書“李揚”,經常外出考察學習,曾和中央領導人多次見過面。被害人商某不假思索,就相信了,認爲李×華是有頭有臉的成功人士,於2010年9月與之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同居期間,李某與商某發生性關係,還騙商某說已與老婆協議離婚,“前妻”和女兒都已送到澳大利亞定居。
其間李×華以到北京黨校學習、韓國考察及沒錢打麻將等藉口向商某索要9000元,同年國慶期間又到商某老家湖北省宜昌市旅遊探親,騙取商某3000餘元。
2010年10月31日,商某打開李×華的手機通訊錄找到一個叫“張輝”的號碼,李×華曾對商某稱張輝是他祕書。商某撥通張輝的手機,對方自稱是北京的,不認識“李揚”,也不是他的祕書,然後開始罵人並掛斷電話。商某於是懷疑“李揚”是騙子,但她沒直接挑明,而是問李×華:平時用什麼電腦。李×華稱是用蘋果筆記本電腦。商某於是拿出其筆記本電腦給李×華用,李×華不會開機。
發現老千疑點
想起之前李×華跟自己要錢,商某更懷疑李×華在騙她,要求他就之前從自己這裏拿的錢寫張借條,並拿出身份證在借條上署上身份證號碼。李×華拿出身份證寫借條,商某一看李×華身份證上的名字是李×華而非李揚,遂質問他的真名和工作單位,李×華這才承認自己在騙她。商某遂提出分手,但李×華不同意,雙方爆發爭吵。李×華持鐵錘砸傷商某的頭部等部位(經法醫鑑定,其傷情屬輕微傷),並威脅商某不準報警。被告人李×華於2010年11月7日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