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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袁國禮)記者昨天從豐臺工商分局獲悉,該局在西南郊冷庫首推《冷庫租賃合同》。根據該標準合同,腐敗、黴變、變質、溫度超標等不符合入庫條件的食品,冷庫管理者有權拒絕存放。
據豐臺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工商部門對部分冷藏企業調查發現,這些冷庫並沒有統一的行業標準和規範,管理無序,降低了冷凍、冷藏食品的質量。經過調研,豐臺工商分局推出了《冷庫租賃合同》,並率先在西南郊冷庫實行。
根據合同,冷庫方面可以對租用者的用途進行監督管理,如果發現對方利用冷庫庫區從事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經營活動等,冷庫方面有權進行制止、糾正。合同還明確了禁止入庫的商品範圍,如果入庫商品存在腐敗、黴變、變質、回化、溫度超標等不符合入庫條件的,冷庫管理者有權拒絕入庫。
合同還規定,雙方應明確冷庫溫度範圍,並約定在貨物進出庫造成短時間內升溫過高時,出租方有義務在24小時內將溫度降到規定標準。據悉,《冷庫租賃合同》有望在全市範圍內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