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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秋萌)昨天,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下稱血液中心)針對網友提出“無償獻血,有償使用”質疑作出迴應,稱本市嚴格執行臨牀用血費用的全國統一標準,患者支付的是血液檢測、儲存等費用,而非血液本身費用。
>>回覆一
法律規定血液免費
近日,有人在網上發文稱:無償獻血,有償使用,有關機構從中牟利。網文中說,“2010年總計1180萬人次無償獻血,其中90%爲農民工和大學生。無償獻血量3935噸,收入39.35億,但是獻血者不能無償用血,因爲紅十字會一袋血200毫升賣給醫院200元,醫院賣500元。獻血者必須付錢才能輸血,還要拿發票到獻血地報銷。”
血液中心表示,患者支付的是血液檢測、儲存等費用,不是血液本身費用,按照《獻血法》規定,公民臨牀用血時只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測等費用。
據瞭解,血液的成本主要來自三方面:一是血液採集耗材;二是各類檢測試劑;三是宣傳費、紀念品、電費、停車費、血液儲存費、運輸費等。
>>回覆二
患者付費不及成本
血液中心表示,獻血前體檢、血液快速檢測約20元;採血袋30元,加上相關耗材約50元;血液檢測費約160元;宣傳品、紀念品等約50元;不合格血比例佔3%左右(這些血液必須按照規定進行報廢處理)。以上僅爲簡要列舉的部分。各級血站的正常運轉如果沒有國家投入,僅靠病人支付的費用是遠遠不夠的。
京城某醫院輸血科人員介紹,血站向醫療機構供應血液的價格,執行全國統一價,每200毫升220元。而醫療機構對公民臨牀用血的收費,包括血站供應價格、配血費和儲血費。目前,北京地區200毫升血液到達患者的終端價格一般是300多元;400毫升去白細胞紅細胞血液的定價爲420元,加過濾白細胞費用等最後大約五六百元。
>>回覆三
獻血者用血受優待
《獻血法》規定,無償獻血者臨牀需要用血時,不需支付血液採集、儲存、分離、檢測等費用,憑本人的“無償獻血證”在醫療機構用血。如無償獻血者因病在其他省用血,臨牀用血的費用先墊付然後向獻血所在地獻血辦公室結算。
血液中心主任劉江介紹,按照北京規定,獻血者自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免費使用獻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後免費使用獻血量兩倍的血液;累計獻血超過一千毫升的獻血者終身無限量免費用血;獻血者的配偶、直系親屬自獻血者獻血之日起十年內可以免費使用獻血量等量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