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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區空港新城金玉路1號3幢15-4梅淑芳:
2007年買了一套商品房,2008年接房後一直沒人住,上月中旬裝修工入房裝修,卻發現水錶顯示已經用了161噸水,供水公司查驗後又稱水錶一切正常。這水究竟是誰用的?近1000元的水費和滯納金難道又該誰承擔?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來到現場。小區物管管理處張主任表示,梅淑芳接房後確實一直沒有入住,直到上月中旬才辦理裝修手續。供水公司先後四次來查看,最後結論是水錶是合格產品,安裝也沒與其他住戶出錯,但開發商建房時也不可能單單跑到她所在的15樓去用水。
對此,中法供水公司渝北客戶部王主任分析,一是確實用水了,二是管道漏水,三是計量不準確。但從目前檢查結果看,水錶合格,也沒發現漏水現象。如果屬計量不準確,公司會承擔這161噸水費。
(重慶晚報新聞熱線966988感謝梅女士提供新聞線索)
重慶晚報記者彭瑜莫雪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