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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8月1日起,《天津鐵路客運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對破壞環境衛生、隨意招攬生意、出租車拒載等問題做出規定,爲站區綜合管理提供執法依據。昨日,記者探訪天津站站區,發現大部分“閒雜人等”已不見蹤影。
昨日上午9時許,天津站前廣場上的人並不多,以前大聲吆喝的票販子、攬活兒的人和“黑出租”全都不見了,少數仍然想拉生意的人躲在“暗處”偷偷掃視往來人羣,看準“時機”纔會開口問:“要票麼?”
據天津站站區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對“爲營運車輛招攬業務”“散發廣告宣傳品”“三輪車、人力車載客經營”等行爲,一旦發現,站區辦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站區辦行使行政處罰權是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以教育爲主的原則,對違法行爲人應當先進行教育,並責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對違法行爲輕微、危害不大,經教育及時改正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違法行爲人不予改正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不過,在管理上還是有些弊端,例如“踐踏草坪或是在草地上睡覺”,站區辦並沒有執法權,只能勸阻,不聽也沒辦法。(記者黃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