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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紅橋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騙取醫保基金23.6萬元的孫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4萬元。同時,責令孫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這是《社會保險法》實行後,天津首例開庭審理的社保詐騙案。
爲更好地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天津市社保中心加大醫保稽覈監督力度,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證醫保制度穩健運行。爲依法嚴厲打擊惡意違規騙保行爲,社保中心與公安部門聯手,發揮各自優勢,對情節嚴重的騙保人員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2010年7月,社保中心稽覈人員通過醫保結算實時監控系統,發現孫某等7名可疑的糖尿病患者經常同一時間到醫院頻繁刷卡、超量購藥,而且購買的藥品種類相似。基本一週要拿三四次治療糖尿病的藥,一般情況下醫院給開一至兩週的藥量,不應該每天都需要到醫院拿藥。另外,孫某拿的藥量非常大,而且掛號的時間都挨着。孫某的行爲引起了稽覈人員的注意,稽覈人員立即調取了孫某等人的就醫記錄進行詳細分析,發現這7人大量購買治療糖尿病的藥品,僅一年多時間發生門特病費用達到36萬多元,有騙保嫌疑。爲了依法打擊騙保行爲,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社保中心報請公安機關介入調查。稽覈人員積極配合市公安局偵查人員一起蒐集證據。通過一系列的調查發現,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孫某使用自己及六名親屬的醫保卡,並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在本市多家醫院大量騙購各種治療糖尿病藥品並非法倒賣套現,牟取私利。經查實,孫某騙購的藥品價值23.6萬多元。近日,紅橋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紅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孫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4萬元。同時責令孫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
此案是《社會保險法》實行以來,本市首例開庭審理的社保詐騙案。該案件的宣判告誡了想通過騙保獲利的人員,不要被非法利益衝昏頭腦,要管好自己的手,一旦騙保,將受到法律制裁。社保中心提醒廣大參保人員,通過這起案例要警醒自己,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醫保卡,不要借給他人使用,即便是自己的親朋好友。也不要借用別人的醫保卡,借用別人的醫保卡也是違規行爲。醫療保險基金是廣大參保人員的治病救命錢,只有確保基金安全,當參保人員患病時,基金纔有能力爲廣大參保人員提供保障。維護基金安全,就是維護自己的社保權益不受侵害。如果發現任何欺詐違規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現象,請撥打社保中心稽覈監督部門的舉報電話23030390。(記者吳宏 通訊員曲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