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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福州8月4日電(記者來建強)業內人士及專家指出,保障房分配的“治亂之道”關鍵在於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社會監督、依法懲處、及時退出四大機制。
????專家認爲,各地各級部門應積極推動建立住房保障、房地產、民政、公安、稅務、銀行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居民經濟狀況覈查系統,直接查看申請家庭的存款賬戶、股市賬戶、納稅記錄、房產登記、公積金繳納等情況,從而瞭解申請家庭的實際經濟狀況,提供申請保障性住房所必須的核查報告。
????福州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王阿忠提出,各地政府在保障房分配公示申請人終審信息時,首先要做到信息透明,把准入門檻要求的信息全部依法依規公開,並最大限度地暢通社會監督渠道。
????針對申請人入住後的管理問題,有關專家建議,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管理可以採取政府指導、自我管理方式。比如,對於物業維修基金管理,由小區業主授權;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可以在建立嚴格審覈制度的基礎上,由政府部門監管使用。
????業內人士還建議,儘快出臺基本住房保障法,既要明確各級政府在推進住房保障工程中的責任,又要規範保障房的分配、運營、流轉。尤其要加大對虛假申報、騙購騙租、轉租轉售、閒置浪費保障房等行爲的懲罰力度,追究法律責任。
????福建省審計廳廳長俞傳堯近日在福建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上報告說,近期抽查審計4個設區市的部分經適房分配情況,均沒有建立經濟適用房回購等退出機制,對已經購買經濟適用房後又購買其他商品房,以及獲得經濟適用房準購資格後購買了其他商品房的家庭,沒有按規定採取回購和取消其準購資格的措施。有關專家認爲,建立及時退出機制是直接關係到保障房再分配的重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