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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使用,不僅要與院長、科室主任的“烏紗”掛鉤,還關係到每個醫生的飯碗。繼與各省部屬醫院院長簽訂抗菌藥物臨牀合理應用責任狀之後,省衛生廳近日又召開了抗菌藥物臨牀應用專項整治政策解讀視頻會議。省衛生廳強調,對嚴重濫用抗菌藥物的醫生,要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據調查,目前我省大醫院的抗菌素使用率普遍在60%以上,一些中小醫院和社區醫院高達70%以上;而歐美髮達國家的比例僅在30%左右。爲了遏制醫生濫開抗菌素,省衛生廳出臺空前嚴厲的整治措施。
東莞市衛生局近日要求,全市醫療機構每月對院、科兩級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情況開展調查,包括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藥物品種、使用強度等。醫療機構每月組織對25%具有抗菌藥物處方權的醫師所開具的處方、醫囑進行點評。對存在抗菌藥物臨牀不合理應用問題的醫師,依法依規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暫停處方權、取消處方權、降級使用、吊銷《醫師執業證書》等處理。其中,對出現抗菌藥物超常處方3次以上者,限制其抗菌藥物處方權;連續出現2次以上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藥物處方權。
由於癌症病人的抗生素濫用問題相當嚴重,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負責人近日與各臨牀科室主任簽訂了抗菌藥物合理使用責任狀,規定科室各級醫生不得超越權限使用抗菌藥物。
韶關市粵北人民醫院對臨牀用藥實行動態監測與超常警戒制度,規定一般病情門診不得使用30元/支以上的抗菌藥物,普通感冒的門診處方金額不得超過80元,對不合理的處方由醫教科及時反饋給臨牀科室和醫師,對限期不改的醫務人員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