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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銀川8月6日電(記者曹健)擁有約4.5萬幅巖畫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是名副其實的巖畫“富集區”。爲更好地保護這些古代人類遺蹟,寧夏正式立法,進一步突出巖畫保護第一的原則。
????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5日通過《寧夏回族自治區巖畫保護條例》,這一條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哈瑩介紹說,《條例》是全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臺的第一部關於巖畫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據瞭解,當前寧夏巖畫保護仍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巖畫保護基礎工作依然薄弱,多數巖畫點基本上沒有采取保護措施,受大氣環境的變化和巖畫周圍生態的影響,一些巖畫表面出現層面裂隙、構造裂隙、風化掉塊、變色脫落、巖壁崩塌等現象。
????此外,人爲破壞也影響着巖畫保護。有些單位和個人在巖畫保護區內開山採石、挖沙、掘土,造成巖畫本體的破壞以及巖畫共存的環境風貌破壞;受利益驅動,採挖、撬盜、買賣刻有巖畫岩石的行爲仍有發生。
????爲更好地保護巖畫,《條例》規定,巖畫保護應堅持原地保護、適度開放、科學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則,保持巖畫自然生態和歷史風貌的完整性。
????針對當前巖畫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巖畫保護的12條具體措施。
????其中《條例》規定,對分佈零星且自然風化嚴重、瀕臨損毀的巖畫,文物主管部門應當採取攝像、圖畫、拓片、摹本、電子文本等形式建立檔案後,對巖畫進行搶救性保護。對無法實施原址保護的,應當依法遷移至巖畫博物館或者文物主管部門指定的國有收藏單位收藏。
????《條例》還規定,禁止對巖畫實施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佔巖畫;買賣巖畫;脫膜複製巖畫;擅自拓印巖畫等6類行爲。禁止在巖畫保護範圍內和建設控制地帶從事擅自爆破、鑽探、挖掘;排放廢水、廢氣、廢渣和其他污染物等6類行爲。
????“巖畫作爲一種重要歷史文化資源,有重要的研究價值。此項立法的亮點之一就是提出對巖畫在堅持保護的同時,適度開放、合理利用。”哈瑩說。
????《條例》規定,自治區鼓勵科研機構開展巖畫及防止巖畫自然風化研究,並給予經費支持。因教學、科研等特殊需要在巖畫畫面上進行拍攝、拓印等活動的,應當經巖畫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文物管理部門批准,並在巖畫保護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
????巖畫文物保護單位、巖畫博物館取得的事業性收入,應當用於巖畫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
????據瞭解,寧夏巖畫分佈於賀蘭山東麓自北向南250公里沿線和中衛市衛寧北山、香山,青銅峽市牛首山以及黃河東岸靈武市境內,全區登記在冊的巖畫數量超過4.5萬幅(組)。1996年,賀蘭口巖畫被國務院公佈爲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