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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部署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徐守盛要求,紮實工作,確保“兩項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5日下午,全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部署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經驗交流會議在長沙召開。省委副書記、省長徐守盛要求,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推進“兩項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明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於來山主持會議。
按照國家部署,今年下半年,我省新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52個,試點縣市區總數達96個,佔全省的78%,覆蓋60週歲及以上農村老人佔全省同口徑老人的69%。同時,全省96個縣市區從今年7月1日起啓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年內覆蓋面要達到60%,明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
徐守盛充分肯定了全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他強調,新農保必須惠及老百姓,各地要繼續完善制度和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加強政策宣傳,搞好經辦服務和基金管理,確保如期完成目標任務。
徐守盛強調,城鎮非從業居民養老保險已成爲實現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的最後一塊“短板”。建立健全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解決老百姓“生老病死”等後顧之憂,有利於增強他們對未來的自信心和對社會的認同感,有效消除不穩定、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必須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紮實工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一是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向所有參保老年人提供基礎養老金,建立具有普惠性質的基礎養老金和繳費補貼制度。設定從100元到1000元的繳費檔次,讓城鎮居民有選擇餘地。制定實施方案時,要保證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實行政府投入和個人繳費並舉,確保實現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持續運行。二是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到位、資金到位、服務到位、責任到位。試點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情,認真做好財政配套資金測算,有效調度安排資金。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原則,整合經辦機構,建立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加強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平臺建設,依託居委會和社區做好參保組織、宣傳發動工作。三是動員和依靠城鎮居民主動參與,積極支持試點工作。深入基層算細賬、說實話,用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方式簡單明瞭地搞好宣傳,動員和依靠城鎮居民主動配合、積極參保,變“要我保”爲“我要保”。四是及時總結試點經驗,鞏固擴大試點成果。借鑑新農保的一些成功做法,特別是對羣衆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要認真研究,逐步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體系。
會議宣讀了《關於批覆湖南省2011年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市區名單的通知》,一批先進單位作經驗交流。
省長助理、省財政廳廳長李友志,省政府祕書長盛茂林,省直相關部門及14市州主要負責人蔘加會議。
今年試點96個縣市區,年滿60歲城鎮非從業居民不繳費也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本報8月5日訊(記者王文隆)年滿60週歲的城鎮非從業居民不用繳費就可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了,標準最低爲每人每月55元。我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7月1日啓動試點。省政府今天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對相關工作進行部署。
我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範圍與新農保試點基本一致,並將在2012年基本實現全覆蓋。根據《實施意見》,本省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設100元-1000元10個繳費檔次,多繳費多得養老金
根據《實施意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定爲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市州、縣市區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每年高於1000元的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省按照國家的統一規定,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參保人在指定的金融機構按年繳費。《實施意見》指出,要引導城鎮居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引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的子女按規定參保繳費。
參保人繳費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政府爲困難羣體代繳保費
《實施意見》指出,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省、市州、縣市區財政對參保人繳費(不含補繳)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平均補貼20元,其餘部分由市州、縣市區補貼。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可對每提高一個檔次繳費的,增加5元的補貼,增加的補貼由市州、縣市區分擔負責。
對城鎮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來源等繳費困難羣體,縣市區財政每年代其繳納全部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縣市區財政憑《殘疾人證》爲其代繳全部每年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對其他繳費困難羣體,縣市區財政按最低繳費檔次給予部分補貼。
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55元,年滿60週歲按月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55元,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批准,市州、縣市區政府可以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資金由市州、縣市區財政負擔。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爲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係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餘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參保人繳費累計超過15年的,每增加1年繳費,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0.5元(不含補繳年限)。
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年滿60週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養老待遇的,不用繳費,可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記者田甜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