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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衝動是魔鬼,一腳踹出七百塊
20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今天早上8點40分左右,正當我和搭檔王走訪沿街商戶時,接到110派警:某某路一輛車被砸。
我倆不敢怠慢,三分鐘後到達現場,瞭解情況爲:某男子駕駛汽車帶兒子去體檢,兒子進醫院後,該男子把汽車停在醫院對面的商店門口,然後躺在車裏睡覺。店老闆8點半上班後,見門口有一輛車,看看四處無人,飛起一腳踹過去,將汽車右邊車身踹進去個深窩。司機被車子警報聲驚醒,忙下車,看到愛車車身有一處凹陷,頓時惱火,伸手拉過店老闆,兩人理論起來。後來,司機見商店老闆沒有賠償的意思,想起來有事找民警,於是撥打了110。
我和搭檔王趕到後,便把司機和店老闆喊了過來,想給他們調解一下。這個事情一看就是店老闆理虧,沒想到,店老闆還挺倔,一直和司機吵個不停。
店老闆說:“大早起把車停在我門口,還讓不讓我營業了?”
司機說:“你說一聲,讓我挪開不就行了嗎,爲啥非要拿我車撒氣?”
店老闆理直氣壯地說:“我沒看到車裏有人,你把車停這兒就是不對!”
司機說:“我來的時候也沒見你開門,也沒影響你生意,你把我車踢了個坑,你要賠錢!”
商店老闆說:“我就是不賠,你愛咋地咋地!”
瞭解完情況,我將老闆拉到一邊批評他說:“換個角度想想,如果你是司機,你會怎樣想呢?再說,你也還沒開業,車子離店門口也還有一段距離呢,不至於影響生意啊。你二話不說就把人家車踹了個坑,這行爲確實不妥啊!”
店老闆聽我說完,低頭不再說話。
老闆娘倒是個明白人,說:“警察同志,我們做錯了,我們賠錢。”
我說:“老闆娘,您是明理人,過去給司機道個歉,讓司機消消火,賠點錢就行了!”
我又轉身找司機,對司機說:“你也消消火,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問題出來了,總要解決的,這樣一直吵鬧解決不了問題。不過呢,你的車停放的位置確實不合適,他踢車更不對,我已經批評過他了,他們也同意賠錢,你打電話問問修理廠,看修復需要多少錢。”
老闆娘也滿臉賠笑地說:“對不起了大哥,我家那口子因爲家裏的事兒,這幾天氣不順,總是愛發火,我給您賠禮道歉,對不起了!”
司機說:“既然你這麼說,那我打電話問問。”
打了一通電話,司機說:“修理廠說要一千塊錢。”
店老闆娘說:“大哥,我也是個老司機,多少也修過幾次車,一千塊錢太高了,您再問問,看能少點不?”
司機說:“那還有誤工費、來回修車的打車費呢,總不能讓我賠錢吧?”
老闆娘說:“既然您這樣說,那我們賠您七百塊,如果行了咱就這樣辦,如果不行,那就讓警察處理。”
司機看看我,我把他拉到一邊問:“修理廠說修車多少錢?”
司機說:“修理廠說大概四百塊錢。”
我說:“你看老闆娘一直道歉,那老闆也躲在店裏不出來,也是感覺自己做得過火了。你也寬容點兒,差不多就行了。”
司機說:“哎,那行,就這樣吧,不過你們一定要批評店老闆,他也太猖狂了。”
然後,老闆娘給了司機七百元,司機接過錢,把車開走了。
我走進店裏,對商店老闆說:“老兄,衝動是魔鬼,一腳七百塊啊!以後注意點兒吧。”
店老闆滿臉通紅地說:“我這幾天心情不好,說實話,這事是我做過頭了,實在抱歉,麻煩你們兩位了!”
處理完畢離開現場後,搭檔王說:“讓他賠七百真不算多,他踹車的時候如果車主真沒在車裏,那一腳是不是就白踹了呢?等車主發現車被踢壞,他會承認嗎?像這樣的人就應該接受懲罰!”
想想搭檔王說的也很有道理。大多時候,在衆目睽睽下,在有眼睛盯着我們的時候,我們都會做得很好。當沒有了監督,沒有了約束時呢?這是值得每個人思考的問題。